去婚姻版查過,四口之家(2個幼稚園小朋友),要過比較寬鬆的生活,
每月支出大約要6-8萬,不含房貸,還有推文說他們每個月十萬不一定夠,
我聽了完全嚇到,特別是現在女生薪水較低,很多家庭是丈夫一個人扛家用...
就是說年收要7,80萬才夠啊(而且月底就快沒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全台灣可能2/3的人養不起家...
我不死心跑去問一個住新北的朋友,(她當老師,先生收入也不錯)
她給了我以下的表:
幼兒園約10000
安親班&英語班約12000
車貸12000
餐費25000~30000
(自煮家常菜/一般小吃店、早餐店/水果、牛奶等)
手機費2000~3000(幫媽媽付)
保險費14000
孝親費10000~20000
↑以上就8萬左右了!
還不包含其他購物開銷、 出遊旅行…網路費、第四台、水電費(我媽出的)
後來他說忘了把小學一年級的老大學費和午餐費寫上...
看起來頂多我可以不用車貸,車已經買好了,孝親費我爸媽不會收,
這樣扣個兩萬下來...還是要六萬起跳,以上不含房貸
所以很簡單的一個結論就是:
假設我突然有現成的老婆,和兩個孩子,每個月開銷我根本也養不起,除非太太很會賺...
所以....這輩子不用結婚生子了,那應該也不用交女友耽誤女生青春
人生活著就是一個人慢慢變老~~
哪一天鄰居發現我多日未出門,才發現在家中死亡多時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