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工作上的朋友閒聊提到是否有女朋友,
說35歲後沒女朋友之後要結婚的可能性很低,
想想好像是真的,
因為認識的人群就哪樣,
工作性質跟個人個性不太可能認識新的女性,
原本買了預售屋想說等好了可以住,
現在又面臨工作在詢問外派調部門的意願(去別的縣市雖然現在是租屋沒差),
目前想去可以多賺點錢,
但是去就是兩三年以上,
而且回不去原本的部門,
這樣感覺買了房子意義好像不大有點浪費錢,
因為自己不住而且我已經先花錢找了設計師,
以後想賣也不知道好不好賣,
沒家累的好處是可以想去哪工作就不用想太多,
但買了房子卻又多了這個煩惱,
要繼續往下個地方漂泊嗎?
繼續的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