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9,爸媽離婚26年,老媽也昇天15年了,離婚後,每年的過年都是煎熬。
每年跟父親都不知道去誰家一起大眼瞪小眼的無言年夜吃完了,外婆就打來要不要過去,
父親就準備暴走
然後初一二三到底去哪家吃,又很麻煩。
出社會後,問題不變,還要考量要不要安排活動,他願不願意配合。
我弟小孩今年從台北回台南過年,想說安排小出遊,上關子嶺住一晚,不用考慮跟誰吃,
也不用考慮吃完要幹嘛,晚上開心泡溫泉,打個牌,走一走,隔天回台南,個自解散。
換來的答案是
“心智沒交!何來的交集,太假了!”
還一直不斷repeat...
就算沒交集,吃個飯很為難嗎?
至少還是一家人,我們是讓您嫌棄到連你的酒友都不如,還被你罵王八。
昨晚心頭內傷完,下午客戶跟我說不想洽談案件了,接著去運動腳掌又不小心嚴重扭到。
現在來這兒,八成又會被酸說都40了還在討拍。
對,就是討拍,我討厭這26年來的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