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02-04 17:52:15※ 引述《onijima (jin)》之銘言:
: 我個人是國中被霸凌過
: 那是連拍照功能手機都很少人有的時代 (約15~20年前)
: 後悔不知道這是刑事案件
: 去警察局報案是警察強制要介入的
: 否則推責任等於是吃案
: 個人覺得學校要負一定責任
: 在被害者面前體罰加害者又記過
: 但卻沒告訴被害者應該要去警察局報案
: 使我甚至到高中看了一些"罵xxx賠多少錢"的新聞
: 才知道公然侮辱的範圍很廣
: 有人回想當時學校的法治教育是如何嗎?
: 我個人覺得國中自行去警局報案的可能不多
: 因為我看霸凌相關的論文調查
: 詢問被害者如何應對霸凌的問題中
: 選項幾乎都沒有自行報案
: 如果每個國中生都會自行報案的話
: 應該也不會還有什麼自殘的新聞出現吧?!
當年父母跟師長只會說,
就你的錯啊,
他們只是在跟你玩啊,
你不會少去接近他們就好了?
這又沒什麼?
結果我國小的時候是每天哭著回家,
然後衣服時常不見。
書包被人刮,課本被人丟到水溝裡,
但有什麼用?
沒人理我啊。
長大後,遇到當年霸凌我的女生,
她才說,是因為另外一個女生喜歡我,
但我不喜歡她,沒理她。
然後另外一個喜歡她的男生不爽,
覺得我很跩,就帶頭修理我,
我就這樣在搞不清楚狀況的情形下,
被霸凌了兩年多,
直到國中搬離學區。
但你說我會恨那些人嗎?
說真的,我連他們的臉跟名字都想不起來了,
只記得那段恐懼上學,整天以淚洗面的日子。
還有我爸媽跟師長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