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看到一個回文不知道是反串還是認真的,大意是跟老娘出來吃飯就是要男生出錢,不管是路邊攤還是高級飯店都一樣 有時我願意AA是我心情好,男生不懂付出也想追女生?
好幾個人被釣出來還說什麼「女生就是要有價值才有人疼…」天哪,噁心畸形女權~
話說,其實「想追我的人必須幫我出錢」不就是用金錢換取交配權的變形手段嗎?「有付錢(付出)才有資格X我」,自己都不知道這種作法跟付五千塊就能X的其實也差不多…而且付五千的不會X不到,請吃飯送禮物當工具人的…很多都X不到~
女性交配權可以換錢換服務,真好欸~廣義的賣淫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