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helldog》 之銘言:
: 用不對稱作戰有個風險,就是你對敵人的攻擊被特化成某種形式,手段單純化了,對手也
: 只需要防禦你某些手段即可。
:
: 比如2戰的德國破交戰術,當德國無法派出CA出去破交,特化到使用潛艇的狼群戰術時,
: 盟軍在大西洋護航上只要主打反潛,對艦與防空都不用考慮了;然後護航時只需派出dd,
: 甚至漁船改裝成的護衛艇,CA、護衛CV之類的,都不用派了,節省很多成本。
:
: 但北極圈的破交就不ㄧ樣;德軍在那邊有BB、有潛艇,也有陸基飛機,盟軍在護航上就要
: 派出航媽、重巡,吃力很多。
:
: 當台灣海軍特化成只有導彈快艇時,解防軍只要在氣候不佳、浪大時出動,根本不會遇上
: 敵情,因為坨江艦出不了港;他們也不用花錢花心思在反潛上,因爲台灣沒有潛艇。
我是覺得CSIS兵推做出的結論,在經過去年八月中國軍演後是顯得有些落伍的,
甚至還有些先射箭再畫靶之嫌(當然兵推的過程內容還是值得一看)
梅復興去年底在端傳媒寫的文章,
主題就是中國去年八月就演示的「脅迫性威脅」
https://bit.ly/3G9SI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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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年底通過的國防授權法2023關於軍援台灣的條文:
(c) 目的-根據《武器出口管制法》所授權外國軍事融資計劃之其他目的外,外國軍事融資
計劃的目的應為提供援助,包括設備、培訓和其他支援,以建立台灣的民間和軍事防衛能力
-
(1) 加速防衛能力現代化,使台灣能夠遲滯、削弱及拒止人民解放軍部隊的以下企圖-
(A) 進行脅迫或灰色衝突;
(B) 封鎖台灣;
(C) 佔據台灣所管轄的任何島嶼,並以擴大或其他方式
利用該據點來控制台灣的人口中心或其他重要領土;
(2)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斬首行動、奪取控制權,
或以其他方式使台灣的文官體系和國防領導人削弱或失去作用。
國防授權法明定軍援目的,是要讓台灣具備對抗中國的
斬首/政變、入侵、封鎖以及脅迫/灰色衝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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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國防授權法2023裡要五角大廈和國務院交的年度報告:
(2)應包含的內容-第 (1) 項要求的每份報告應包括-
(A)評估台灣對實施軍事戰略的承諾,此戰略將威懾並在必要時擊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
侵略,
包括台灣已履行和未履行用以執行此類行動的步驟;
(B)評估台灣的軍隊內獲得和運用反干預能力的努力,包括-
(i)長程精準火力
(ii)整合防空及飛彈防禦系統
(iii)反艦巡弋飛彈
(iv)攻陸巡弋飛彈
(v)海岸防衛
(vi)反裝甲
(vii)水下作戰,包括有人和無人系統
(viii)具生存性的海上狼群載具
(ix)載人及無人航空系統
(x)水雷及反水雷能力
(xi)情報、監視及偵查能力
(xii)指揮管制系統
(xiii)防禦性網路安全能力
(xiv)美國認為對台灣的防衛至關重要,包括與台灣共同確定,
並符合根據第 5506 條所建立的與台灣的聯合協商機制的任何其他防衛能力。
(C)截至報告提出日期,對台灣國防軍常規武力和反干預能力之間平衡的評估。
台灣政策法後期版本和國防授權法2023
都幾乎拿掉了「不對稱戰力」,改以「反干預能力」稱之
這個反干預能力列表也與CSIS所建議的方向頗有出入
另外國會一樣要求報告內要有評估台灣的常規武力和反干預能力評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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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先前美台國防工業會議,國務院派員到場對在場的台灣官員和軍火商澄清表態
以及台灣政策法/國防授權法這些內容來看
去年中國軍演確實有改變了一些事,只是CSIS看來還是維持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