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引述《okasahara (到た此す為け止て)》之銘言:
海巡的用意 類似蒙古人在草原上的斥侯 不能攜帶重裝重甲 速度不能慢
當發生共軍攻擊情況 就可以收集證據 拍照片 寫報告
交給美國人當證據 主要是必須有共軍"邪惡的""第一槍"的證據
才能給美國的議會作討論 經過一週最快三天的討論 美國從關島派航母來援
除非是已經認定會有這種行為 美國總統事先專訂法案:
"如果發生某某某狀況,美國不經國會同意,總統簽屬命令,直接生效。"
這些蠻符合國際法、戰爭法的一些規定。
我國配置炮艦巡洋艦,似乎政府高層並不願意如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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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人認為台灣海軍士氣不高,前幾年台菲海上衝突 菲扣押台灣船隻
照理說 台灣海軍的設備應該是超過菲律賓的 但是當時總統卻下令
"絕對不可以出手" 這我就不清楚是 高層認為實質打不贏 還是不划算
還是不想打 損失幾個漁民就損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