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節參考案說明:
(一)本節次乃延續上一節次所研判之敵較大可能行動,要求學者完成完整附圖式三部五段之防禦計畫。
(二)防禦計畫中之「任務編組」欄,主要在表達計畫生效時,其所屬單位之「戰力組成」與「指揮、支援關係」。機步3營本次作戰獲上級配屬反裝甲第3排(TOW*3)及工兵第3排,並作戰管制砲兵營砲1連(155H自*6),只是在戰力組成中多了3個上級「增加」給本營之部隊,故僅須在第一段狀況內之兵力欄中,註明「增加」了那些部隊讓下級瞭解,並說明其主要裝備型式(必要時,註明主要裝備數量)、指揮(支援)關係與生效時間,而在任務編組中,不應註明該部隊與本營之關係;當參三為遂行戰術任務,決定要將戰力組成單位實施必要之臨時性編組,以執行其行動時,方才在該
單位番號下標示「+、-」號表達其兵力增、減情形,並註明其指揮(支援)關係。
(三)第一段狀況中之敵軍欄,分別記述業經證實及判斷之敵情資料,為執行任務所必須瞭解者。內容通常為敵軍編組、部署、特點及敵較大可能行動,其中,「敵較大可能行動」在準則範例中僅記述第1條公算最大之行動,然本計畫應為參謀群經過研擬、分析、比較,並奉指揮官核定之「最佳行動方案」,此方案除了具有最大利益,而無嚴重缺點,且最能有效運用戰力以完成任務外,尚應具備「可肆應各個敵可能行動」之特性,故不單只是針對敵最大之行動研擬,而應將參二部門所列之敵較大可能行動2~3條均納入。
推 dennis99 : 想回一下J大的問題,這樣的題目設計上的問題是否在 06/09 16:29
→ dennis99 : 題目中對於敵情判斷的部分簡化得太簡單了? 06/09 16:30
→ dennis99 : 在特別狀況描述的過程中,如果能設計兩三種敵人行動 06/09 16:31
: 請注意這段,依國軍現行準則,只列1條「敵較大可能行動」
: 然後為什麼不作很多計畫,因為按準則來說,主任寫的營長核定的這個計畫是最佳行動方案
: 這個方案有最大利益沒有無嚴重缺點,重點是一個計畫可以肆應各個敵可能行動
: 我們參三寫出來的計畫是不管敵人怎麼變化都會成功的計畫
: 你信不信,自己判斷
(四)計畫本文第二段所敘述之任務,乃從初始於上級作戰計畫的第三段「各部隊行動」中獲知後,於任務分析時,將其視為「特定行動」,並經參謀群集體列舉各項「推斷行動」及「關鍵行動」後,藉任務分析簡報中向指揮官報告,協助指揮官對任務深入理解,完成內心分析,最後經指揮官核准之本部任務。
: 這就是AFV一直在意的,旅長(營長)知不知道上級的想法?
: 上級給的都是很空的指示,然後參謀群再去推演和猜想上級和上上級的想法
: 作出簡報後,再給指揮官去內心分析後核定
: 我個人把這個過程叫通靈,因為上級沒有真的把自己要的東西告訴你
: 可能軍團是 AAA 到旅級變 AAa 等到營級變abc
: 這種讓下級指揮官自己去推演的方式好不好,也是個人判斷
(五)「協調指示事項」中之「指揮官重要情報需求」(CCIR),其包含「情報蒐集要項」(PIR)、「友軍情資需求」(FFIR)及「保密事項」(EEFI)等。「計畫作為階段」時,指揮官重要情報需求通常與假定事項相呼應,參謀必須盡諸般手段獲取情資,務期儘早使「假定事項」成為「事實」,以利指揮官選擇最佳行動方案與計畫作為之遂行;因此「假定事項」必須在「作戰命令」下發前完成確認。若於「執行階段」,指揮官重要情報需求則在協助指揮官於戰鬥間下達決心,或啟用應變計畫等。
(六)上級所賦予之任務為至牛牯嶺地區編組陣地實施防禦,然敵軍通過鳳山溪後即將進入我主陣地帶,已不受橋樑限制,無須再依賴既設道路接敵,故其可大膽運用開闊地形充分展開,發揮統合戰力;地區內均為零星城鎮,雖難以藉城鎮達成防禦任務,然可藉地障優勢有效固守,高地前沿一線可發揮武器低伸彈道特性,為確保牛牯嶺地區完整,以掩護旅級和軍團完成整補,最佳防禦陣地前緣應選定為牛牯嶺前緣羊寮港、△127前緣至明新科技大學之線。
: 這邊說的是為什麼不在橋附近甚至岸的附件布防全營拉到後面,連城鎮都不用的原因
: 主要我們的部隊在訓練和裝備上都是野戰用的
(七)本想定設計機步3營級為獨立作戰,且無空軍及陸航支援,故不考慮空中監偵部隊及掩護部隊,僅須於警戒遲滯地區派遣前方警戒部隊及戰鬥前哨。前方警戒部隊通常由偵察排擔任,依狀況需要可加強兵力至1個連,其位置通常距主陣地帶約2,000公尺以上、在旅砲兵火力支援及通信可構聯之範圍內;機步3營獲配屬砲兵營砲1連(155H自*6),射程約18,100公尺,依防禦部署火力應區分3分之1在敵,3分之2在我或2分之1在敵,2分之1在我,故偵察排占領之位置應於2,000至9,000公尺之間,建立警戒幕。參考案選定位置為十塊寮、槺榔及湳雅等地,因距主陣地前方6,000公尺,
且均位於頭前溪南岸,可早期警報敵情,提供主力部隊充分預警準備時間,掌握頭前溪以南敵軍動態。
(八)偵察排屬性為偵搜部隊,故其主任務應為依偵搜運用計畫與圖解,查報各項敵軍徵侯及情報蒐集要項,其中敵指揮所、砲兵及輜重,均為敵後方之設施,故不應於與敵接觸初期即行歸還,而應藉地物行隱、掩蔽,以諸般手段鑽隙偵搜,方能有效提供目標情報。
(九)當面摩步273團依其編制判斷表,雖不具航空、特戰等能力,惟新豐高爾夫球場若遭敵機降,將直接危害我陣地後方、指揮所及輜重安全,故應運用偵察排完成偵搜任務逐次歸還之人員,向側後方高爾夫球場形成警戒。
(十)地形之利用可加強我防禦部隊戰力,故須選定適合我軍特性可發揚戰力並限制敵軍之有利地區。防禦地區通常具有多數地形要點,但考量兵力受限,無法全數占領,應依天候、地形、任務擬定防禦構想,針對敵可能行動,研判我為達成作戰目的而必須占領之支撐要點,適切配置兵力,並利用天然障礙及設置人工阻絶,把握可用時間,加強地形之防禦力。
: 國軍防守時偏向集中在一起編組陣地火網,而不是多點使用
: 主要是火力太弱小,而且沒有精準火力,要使用火制正面戰術
(十一)防禦時,通常地區較廣而兵力有限,為期兵力之有效運用,必須選定防禦重點,予以適切配置;故指揮官應考量敵情、地形,研判敵最可能之主攻方面,選定地形上最有利於我達成任務之處,並依防及勤務支援等形成重點。
(十二)在作戰透明圖部分,戰鬥支援及勤務支援單位,通常不須標繪,本次試題要求學員繪製工3排、砲兵連、120迫砲、營傷患集中點及營彈藥分配點,是希望藉由圖上位置之選定,磨練步科學員思考戰鬥支援與勤務設施運用。實際作業時,砲兵及120迫砲排,應納入火力支援協調作業組所撰擬之火力支援計畫中,記述於砲兵火力支援計畫並於其透明圖中標繪;而工兵部隊則標繪於障礙物設置計畫之相關透明圖內;另營傷患集中點及營彈藥分配點,將顯示在勤務支援設施透明圖中。
: 這是上一題的分析
→ n0venblue : 這應該是類似陸軍正規班的兵推作業吧?小班兵推的 06/09 16:38
→ n0venblue : 重點還有jobli 會舉例的原因,應該是要告訴大家作 06/09 16:38
→ n0venblue : 戰計劃的邏輯。從情報開始五大段落,要怎麼連結到 06/09 16:38
→ n0venblue : 最後的作戰計畫產出,訓練基層軍官整合手邊資源的 06/09 16:38
→ n0venblue : 能力,才不會打高空 06/09 16:38
: 這是正規班的T評考試,戰術不合格一定會被T退的
: 正規班結訓就是所有學校一起開協同,到時還會有所有兵科學校含憲兵政戰的來
: 地圖會從基隆組到屏東
: 這篇應該就可以回答很多人前面提的疑問了
: 另外為什麼不考慮敵人有別的行動,參考案有說
敵可能行動,應考量兩個條件、四項內容如下:
1.兩個條件: (1)敵有能力採取。 (2)敵採取後,對我任務達成,具有顯著之影響者。
2.四項內容:
對敵可能行動之表達,應簡明扼要,敘述時應說明敵將採取何種行動、於何地採取行動、以何種兵力或武器實施及何時開始或完成,內容包括如下:
A.何時: 機步211旅於0917日0600時接獲軍團預令,苗栗之敵於24小時內可抵鳳山溪一線,也就是0918日0600時前,依光度資料研判,於始曉0520時向我發起拂曉攻擊之機率最大。
B.何地: 機步第3營之任務為控領鳳山溪南北要點,掩護旅整補之安全,旅攻擊發起後集結整補轉任預備隊;故界定其作戰地區應北起新豐溪、南至頭前溪南岸,東起國道1號(因其坍塌嚴重,形成障礙)、西至沿岸近海附近。敵軍於地區內須通過頭前溪及鳳山溪等天然障礙方能直指牛牯嶺,且前述溪流於高速公路以西地區,除既設橋樑外,餘均無法徒涉;故研判敵向我接近路線計有三條:
(A)竹港大橋連接鳳山溪橋之台61號道。
(B)舊港大橋連接岡大橋之道路。
(C)溪州橋連接鳳山溪橋之台1號道。
C.何事: 想定設計敵73集團軍於中、彰地區登陸後,刻正於大肚山、八卦山要域與我守備部隊激戰中,而第1軍團實施連續反擊奏功後,戰損約15%,概於0920日晨方能向南取攻勢,增援中、彰地區守備部隊,故當前僅能以機步211旅有力之一部(機步3營)南下牛牯嶺,以防其摩步273團向我襲擾;惟大甲附近敵91師正實施整補活動頻繁,故211旅務須於0918日入夜前完成整補,並南下增援,控領頭前溪12
北岸諸要點,以確保軍團整補與機動安全。綜上所述,敵軍必利用北部軍團休整之際,儘速奪占尖苗要隘,以確保中部戰線不受干擾,掩護其主力決戰,故判當前之敵應採攻勢作為。
D.如何:
機步3營固守鳳山溪至新豐溪間要點其作戰期程概約2日,大甲附近敵91師可能完成整補,且未運用於我作戰地區以外,但可合理判定其能即時到達,故判其為增援部隊。而摩步273團係能適時與我作戰,且足以影響我任務達成,故將其視為投入部隊,統計時應以我軍層級低兩階層計算,參考共軍摩托化步兵團編制判斷表,其轄3個摩步營及1個反坦克導彈連,且各營均附有1個反坦克排及迫擊砲連,判其兵力應為27個摩步排及6個反坦克導彈排之大小;然摩步273團為91師之先遣,可能獲上級增加之兵、火力,故判其應為27~36個摩步排及7個反坦克導彈排之兵力,並在其砲兵及괊0奶銧岸U向我發起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