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蠻支持國防部告抗彈板一事,他們查軍品外流,我們來查瀆職
原因無它,解放軍首先應用5.8mm彈藥,是在1987年;但到國外有專家報導此事,已經是2006年了:從第一代的DBP-87與DVP-88彈藥;2001年隨QBZ-95步槍配發的DBP-95與DBP-95A的一代半彈藥,以及2011年隨QBZ-95-1步槍的DBP-10與DBP-10A改良彈藥(第二代),已經有三十多年的歷程
但從第一代的5.8mm彈葯開始,其設計就是為了貫穿美方的PASGT防護系統,以及前蘇聯的鈦金屬抗彈裝備!
請問從2016年宣布更新個裝到現在,最後決定採用美國司法學院,也就是執法部門標準的我們,前置的威脅研究有沒有做?是誰做的?這個人或這群人是否有瀆職,利敵,甚至叛國的可能?
不才在下教了大約十多年戰傷急救,只要時間足夠,觸及燒傷的部分時,我沒有一次不提醒台下學員,阻燃衣物的重要性:甚至在自己購買使用後,憑經驗告訴他們穿在裡面長官看不見,原因無它,我覺得防微杜漸,是一個站在弟兄面前的教學者的本分!
而那些規劃國軍裝備與戰鬥武器的人呢?你有沒有覺得先做好威脅研究,是很重要且基本的事?如果不研究現在甚至未來面對的威脅,請問你或弟兄又怎能知道該怎樣籌畫或準備呢?
我覺得該告就告,都告一告,這個國家已經到了不把根深蒂固的腐敗揪出來清掉,就永遠不會把事做好的地步
就像手術割掉癌細胞一樣,長痛不如短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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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1987年在用的東西
2015年用2001年的標準
一開始就用完全沒有防護力的方式設定標準
看來承辦人真的很愛國
愛哪個國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