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以脅迫 威脅恐嚇之方式意圖改變懲處

作者: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3-10-05 20:01:47
正式發文公告
現有板規
5-2.若不服懲處者,可於七天內,與責任板主進行就事論事之討論或反應。
(1)若溝通後仍不接受結果者,可向組務板提出申訴,
申訴時需附上雙方就事論事後溝通的私信,以兹佐證。
(2)向組務板申訴後,待申訴成功或組務相關指示後,才得以解除水桶。
最近有好幾位特定人士(無指明,請勿自行對號入座)
因不滿懲處而在板上以及站內信裡面
意圖以脅迫 威脅 恐嚇等方式
要求板主群甚至是組務以改變判決
在此講明
若申訴站內信中出現脅迫形式的字句字眼以要求改判者
將不被視為合理且就事論事之條件
若執意要在組務看板申訴者
板主回覆時會特別補充在內容中並以此為依據據理力爭
以上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10:00
那些就不是來討論的 一來就先扣帽子
作者: Hohenzollern   2023-10-05 20:16:00
那些帳號在其它板恐嚇板主到下台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17:00
那些版阿?
作者: Hohenzollern   2023-10-05 20:17:00
反正恐嚇太過分 就去報警讓法院教他們守法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0:38:00
重點他根本不知道板規組規 不合規定根本不會受理申訴可是要附上來信討論當證據的
作者: fantasyhorse (水多多)   2023-10-05 20:40:00
封到吃飯用的帳號?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3-10-05 20:53:00
哇 直接恐嚇是想吃官司嗎
作者: fantasyhorse (水多多)   2023-10-05 21:55:00
一言堂x 不給帶風向o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10-05 21:57:00
比較好笑的是其他兩個地方說這邊看某顏色就桶 然後就說這邊是XX顏色聚集地 不覺得這兩個互斥嗎XD
作者: forever99013 (Re)   2023-10-06 01:32:00
辛苦了
作者: BigLargeBoss (TofutheBigBoss)   2023-10-06 11:15:00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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