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各位板友有什麼民防相關問題想問沈伯

作者: Kermei (one)   2023-11-18 16:04:06
※ 引述《design0606 (飛)》之銘言:
: ※ 引述《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之銘言:
: : 因為手機沒電我沒有錄音,經本人印象轉述。如果怕扭曲原意,可以自己去臉書問他,或
: : 每週五來三峽旁聽。這些東西都是他個人的說法,基本上不代表我自己的觀點,合先述明
: : Q:培養民眾民防技能是想搞私兵?如果有些人覺得自己有上課超屌,不去配合政府的規劃?
: : A:這些東西都是理論上政府應該要做,但是制度還不完備,民眾參加意願也很低(他有提
: : 到
: : 現在政府民防團沒人去),現在黑熊目標是引起民眾對於議題的重視,並提供其中有意參
: : 與
: : 的人需要的訓練,並鼓勵他們去考取證照然後政府就可以納管(這個目前還在規劃推動中)
: 補充疑問:
: 不用他提民防沒人去 版上幾位版友包含我自己早就已經PO出現型民防缺額
: 年齡層分析
: 共通的疑問點是
: "既然主打要與民防合作 為何不招生時直接要求要具備民防(不論是義警 義消 民防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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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防合作」是一個理念(配套看怎麼配)。
你拋出「你認為的」必須「合作模式」:「招生時直接要求要具備民防」的程度。
我就問:沈伯洋欠你的?按照閣下的高論:「沒有做到招生時擺明需具備民防資格」,
那麼黑熊學院(補習班)在你的邏輯意思中就別開了?你自己看看你是什麼說話邏輯。
黑熊學院是個民間團體。政府民防體系宣傳不好,你反過頭來怪罪黑熊學院。
黑熊學院可沒有本質上和民防體系互斥,沈伯洋也沒有在黑熊學院開課呼籲學員們別鳥
民防體系、一律完全排斥參加村里巡守隊之類民防組織啊。這已經仁至義盡了好嗎?
你課那麼高的配合義務在黑熊學院補習班頭上,黑熊學院必須幫民防體系補人,不然別開
補習班了?你還好吧?
: 資格才能報名?"
: 黑熊那麼受歡迎的話 從根本幫民防人力不足解決問題啊
: 這樣也不用等結業後還要"鼓勵加入民防""考證照政府列管"
: 直接從根本上解決民防 以及其人力結構 和 可供政府直接列管的疑慮啊
你說的都很好。我只告訴你,至於你理想中的但凡要開「具有這種配合義務的補習班」,
你自己說動你朋友去開。我們一般人沒意見。至於沈伯洋並沒有欠你。
: : Q:第五縱隊識別之後如何處理?被誤導的善心人士呢?如何避免台灣人間互指匪諜幹成一團
: : ?
: : A:民間團體沒有權限和能力100%區分真正的匪諜,所以不能一刀切。和中國較有關聯的人
: : 會被安排不重要工作,以免對面的家人事業被共產黨拿來當威脅材料,而使他們陷入危險
: 依何種依據來判定"與中國較有關聯?"
這個本來就是「不確定的概念」,屆時需要裁量。行政法的領域對於不確定概念與裁量
本來就有所運用。
: 三等親以內有人在大陸經商?算嗎?
: 父親、母親多年前從大陸來台?算嗎?
: 很多好友都是大陸籍?算嗎?
: 本人到對岸工作過?算嗎?
: 個人工作需要跟大陸企業對口?算嗎?
: 老婆是陸配?算嗎?
以上你的疑惑,在政府的相關主管機關適用時也都會發生。
這其實就看主管機關屆時的認定。沈伯洋當然可以主觀選擇某幾項為劃分點,但畢竟以
主管機關的認定較高,理由也以主管機關屆時出具的為準。至於如果被影響到權利的當事
人,法治國家則提供司法救濟途徑。換言之也不是什麼能讓沈伯洋說法自始解體的疑問。
至少不是「一開始」就「自彈自唱丟問題」「問說『如果是這類情形怎麼樣』、『如果是
那類情形怎麼樣』」接著用這種自彈自唱,想在邏輯上論證對方的見解完全沒意義。
: 還是他想用類似美國二戰的9066號行政命令?
: 而且他完全規避第五縱隊識別後(就當他有能力識別啦)的後續作為
先不用拘泥在第五縱隊的名稱(這只是個概念),如果看到有你的鄰居說國軍必敗,要
主動向共軍告知國軍在附近的一些消息,早點讓國軍被殺光,戰事早點結束。
你既然高唱第五縱隊很難識別,那麼就以上述假設反諷你罷了。
很好啊,「第五縱隊很難識別」->「黑熊學院建議學員多留意有無第五縱隊」是個蠢意見
。以具體化的上述假設例子回你:你大概認為這樣很難識別這個鄰居是不是第五縱隊。好
啊,你可以認為這種人確實不算第五縱隊,不可殃及無辜。所以你認為「其他國民」可以
也跟你一樣不在乎。
至於你採用滑坡式修辭法幻想政府依照沈伯洋的理念通過第幾號行政命令開設集中營之類
,那麼祝你作夢繼續做下去,你的夢境裡你是主人,你想怎麼幻想去滑坡都行。
: : Q:在當上立委後推動修法裡優先度最高的是? A: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和外國代理人登記
: : 法
: : Q:目前台灣政黨之間惡鬥皆經常使用認知作戰的手段,民眾長期接觸之下已經漸漸麻痺,
: : 如何避免澄清假訊息時遭到誤認是特定政治勢力的口水戰?(其實我想問1450但怕他翻臉)
: : A:我們只有非常確定訊息來自中國直接指揮時才會定義為認知作戰。如果他們是透過一些
: : 本土的政黨合作散播錯誤的內容,我們基本上只能先懷疑而沒有辦法去指控他們是代理人
: 證據呢?他對於認知作戰翻車不只一次了
: 這回答有跟沒有一樣
頂多說是沈的解法有所不足、不完美,但也沒什麼好苛責沈的。
刑事案件裡,在不是完美一擊必殺的鐵證,法官手上的證據大概有80%可能性指向是嫌犯
做的,有20%可能不是嫌犯做的。
80%是20%的4倍耶,你認為法官會判嫌犯有罪或無罪?
告訴你:刑事訴訟法上規定罪疑唯無罪。沈伯洋因此不能說「懷疑」某人傳播假訊息,
就一定說傳播者是中共打手,要政府辦了當事人。「可能」當事人「自己也被騙」了。
但總之黑熊學院的課程希望「聽到假訊息的其他民眾」能儘量澄清消息。這是壞事嗎?
倒是你高舉標準到必須「能指控傳播者」,不然又是沈伯洋的責任了?沈伯洋並不欠你。
: : Q:為何目前已經判決確定的軍中匪諜刑度普遍偏低,甚至法官用貪汙來辦反而能判的更重
: : ?
: : A:國安五法是屬於刑法一部分,需要非常嚴格的要件和充分的證據,導致法官要依此認定
: : 嫌疑人犯罪非常困難,實務上操作不便。給國家更多搜查權限,在平時可能會有濫權疑慮
: : 大致上就醬,有什麼疑慮去問他,不要來跟我argue。特別是別在那糾結到底他的筆名是
: : 啥
PS.題外話(不是指原作者,是其他有些人):
坊間有一群人,刻意混淆沈伯洋的黑熊學院補習班所培育的並沒說要拒絕戰時民防安排的
學習救護與基本保護家人的普通級做法的學員(自稱「勇士」意謂要積極行使暴力嗎?那
麼依照這些人的邏輯,金州勇士隊就是個暴力隊伍,是嗎?),與台灣民政府的黑熊部隊
或曹興誠也予資助的范疇的保鄉神射團(想拿槍的民間武力是范疇這團,不是沈伯洋的救
護基本技巧補習班)不同,卻整天扣「民兵」、「私兵」、「吊路燈」到沈伯洋頭上,採
用邏輯上的「滑坡詭辯」來說三道四。這些人要罵台灣民政府和范疇請另外罵去,我沒意
見。這些人栽贓到沈伯洋頭上幹嘛?
或是採用課予黑熊學院苛刻的義務,然後因為黑熊學院顯然達不到這種苛求,於是進而批
判黑熊學院批判個爽。
其三還有某些人的閱讀能力顯然大出問題,黑熊學院的文宣明明沒有說要自組私兵、沒有
說要學員主動執行戰鬥任務、沒有說要抗拒戰時民防體系的命令,結果某些人堂而皇之暴
露自己荒唐的中文閱讀能力,貼個文宣截圖然後開始說文解字紮稻草人,咬定文宣句子意
思是黑熊學院要自組私兵、要學員主動戰鬥、要學員抗拒戰時民防體系的命令云云。
至於黑熊學院說的學到相關知識可以保護家人。那又怎樣?就「一定」被扣帽子說讓學員
主動去執行戰鬥?如果被動呢?想像不出來有被動不得不動手的時候嗎?
我就問坊間某些人:當某些共軍萬一侵入你家要強姦你們家人時,你們是給我高唱日內瓦
公約「平民不得執行戰鬥,以免不受戰俘保障」所以萬一有機會幹掉正脫了褲子強姦你們
妻女的共軍時,巋然不動嗎?所以如果黑熊學員在這類時候願意想辦法(比如拿菜刀)往
共軍脖子砍下去,「哎喲沈伯洋害得黑熊學員不受戰俘身份的保障,黑熊學院在教什麼錯
誤的讓學員陷入險境的理念!黑熊學院懂日內瓦公約嗎!大夥來批判黑熊學院!」
話題都延燒超過一星期了,奇怪某些人在坊間一直傳播錯誤觀念。
作者: CoachKuester (我就是愛冰人)   2023-11-18 17:18:00
推,跟法盲還有心中有偏見的人真的是很難溝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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