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17318
原文摘要: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為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中校副主任的孔繁嘉,涉嫌被吸收為共諜,為
中國情報單位在台發展組織,3度邀約我國軍現役軍官前往越南旅遊、計畫由中國情報單
位接觸吸收,幸好被接觸軍官均加以回絕而未成功,檢調查出孔繁嘉是由已被依違反國家
安全法判刑15年的金門縣安全旅行社負責人邵維強吸收,在軍中協助發展共諜組織,前後
收受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近日偵結依涉案犯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為中國公務機
構發展組織未遂罪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出,此案源於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於去年2月破獲金門縣安全旅行社負
責人邵維強(今年5月由金門地院判處15年徒刑)自2002年起協助中國在台發展情報組織
,先是吸收軍聞社編輯採訪組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軍中發展組織,也於2019年吸收陸軍第
8軍團指揮部作戰處少校副處長向德恩(已於今年2月經高雄地院判處7年6月徒刑)
孔繁嘉涉嫌共諜案部分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李韋誠指揮調查局國安站偵辦,經長期縝密蒐
證,發動數波搜索,查悉孔繁嘉自2006年起,被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的邵
維強以金錢利誘拉入,協助邵發展組織,孔以其時任現役軍人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
軍官,以提供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幌子,企圖誘使出國,提供中國情報單位接觸、吸
收,所幸經由孔接觸的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使其發展組織未能得逞,且經檢方及
調查局辦案團隊即時查獲,以免國家安全破口
檢方偵辦認為,孔繁嘉被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為中國情報單位發展組織達10餘
年,其行為亦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置國家安全於難以預料的危險狀態;孔於偵辦
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雖符合減刑之要件,但危害國安之行為仍不宜輕縱,桃檢
近日起訴,仍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
心得感想:
我們看烏俄戰爭都覺得為何到現在還有烏奸層出不窮,但是再看看自己,好像也沒啥麼批
評人家的資格
記得孔繁幾乎都是孔子第74代子孫吧,身為孔子後代,當到中校了竟然為了僅區區40萬就
能把恥字丟一旁,相當令人憤慨
近期國內一直爆出各層級軍人淪為共諜,確實令人擔憂,但看起來很多軍人都是被已經先
被中共吸收多年的民人再吸收。因此我更擔心的是,除了軍人之外,到底有多少台灣人為
了沒多少錢而自甘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