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第一擊」!顧立雄揭3項「自衛權」行使要件:合比例權力
三立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6)日被國民黨立委問及「第一擊」概念時表示,「我們沒有第一擊,
只有自衛權的行使。」他指出,自衛權的行使是,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
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國防部前部長邱國正曾說,國防部已更改第一擊界定,只要共軍航空器或海航的實體逾越界
線,就視為第一擊,國軍就有權力對中共進行反制。國防部則說明,敵軍機、艦侵入我領空
及領海,若驅離無果,即可採適當方式反制。
顧立雄今赴立法院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黃仁詢問,國軍自衛反擊指令的要件為何
?
顧立雄回應,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
合比例的自我防衛權力。
顧立雄指出,現在對自衛權的行使是,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
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顧立雄在回應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時也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
針對與參謀總長的分工,顧立雄回應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時則說,在「作戰」與「戰術」層級
會交給總長,至於「戰略」層級以上,則與總長一起討論,建構防衛構想與戰略。
https://www.setn.com/m/ampnews.aspx?NewsID=14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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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
要航空器進入領海才打,所以上次解放軍登陸艇
伴行不打
但無人機應該算飛航實體,不知道之後會不會規劃打的方式跟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