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33k VS 6k這國家根本很有事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2:33:28
噓 priston:欠的 環一環 很困難? 06/01 11:56
純噓這段話。
憲法第20條固然稱:「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但是並沒有說「人民在服兵役是必
須提供無償勞力。」很多腦袋壞掉的志願役(不是所有的志願役,要對號入座請自便)常
常拿憲法第20條說嘴,認為義務役領6K是應該的,甚至應該不能領薪水,因為是「義務役
」,「欠國家的」。
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讀法律的?講這些屁話之前都不先去問問你們的軍法學長,看看「
法律上的義務」是不是這樣解釋的(當然啦,不排除軍法官可能根本不會)。
國家可以透過正當程序立法下所產生的法律,依法對人民課予一定作為與不作為的義務,
但是這並不是說人民就活該倒楣,必須被國家「無償地」剝奪其自身權利,例如財產權、
人身自由、工作權…等。若在課予義務的同時造成「相當程度」的「特別犧牲」時,國家
就必須給予「補償」。這是行政法的101,也是行政機關最常犯的錯誤。
不然的話請自己去看釋字第670號:「受無罪判決確定之受害人,因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
為致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受羈押者,依冤
獄賠償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不得請求賠償,並未斟酌受害人致受羈押之行為,係涉嫌實
現犯罪構成要件或係妨礙、誤導偵查審判,亦無論受害人致受羈押行為可歸責程度之輕重
及因羈押所受損失之大小,皆一律排除全部之補償請求,並非避免補償失當或浮濫等情事
所必要,不符冤獄賠償法對個別人民身體之自由,因實現國家刑罰權之公共利益,受有超
越一般應容忍程度之特別犧牲時,給予所規範之補償,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身體自由及平
等權之立法意旨,而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
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再來,釋字455號理由書已闡明:「…按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義務役軍人與志願役軍人之服役時間長短與專業知識或屬有間,但於服役期間所應負之[m
忠誠義務與其所服之勤務,與志願役軍人尚無差別…」
假設志願役和義務役做的事情是一樣的話,那按釋字455號的意旨,二者之勤務亦相同,
既然服相同勤務,那依憲法第7條平等權,又憑什麼對義務役為薪資上的差別待遇?憑什
麼?憑你一句話「欠國家的」?
不用拿「憲法第19條納稅義務」來跟我講,第19條並沒有形成「相當程度」的「特別犧牲
」,但是憲法第20條服兵役義務絕對構成「相當程度」的「特別犧牲」。因為兵役法第1
條已開宗明義地說了,「男生才有服兵役的義務」,這是赤裸裸地對中華民國成年男子課
予「相當程度」的「特別犧牲」。
=====
行政機關在面對有違憲之虞的法律,其實可以主動向立法機關提法律修正案,或自行修改
其內部規則,不必等到司法機關做出解釋後才有所動作。像這次的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就
是。
如果改天國防部想通了,這才是募兵制轉型的開始。
作者: Famicom (ファミコン)   2014-06-02 12:38:00
受教了 不過如果這個真的改下去 之前所有義務役應該都該有一定程度的補償吧?更不用講被國家各機關聯合婊掉的陸一特....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4-06-02 12:41:00
我想差別待遇還是可以有的,只是現有的6070?一個月能不能稱上生存所必要,可以考量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6-02 12:44:00
以前未訂有最低基本薪資所以被亂砍價也就算了!既然都有規定了那就遵守吧~沒有道理因為"義務"兩個字就任意壓榨當然我是支持全募兵制~這樣就沒有差異啦至於補償那就免了吧~給我ㄧ些優惠或是減稅就謝天謝地了!!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4-06-02 12:47:00
推這篇,受教良多
作者: koeiiso (dino)   2014-06-02 12:48:00
國防部才不敢嘞,補償下去經費很可觀吧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6-02 12:55:00
所以可以不用補償阿~替代方案就是優惠或是減稅就好這樣政府沒有額外支出,人民也不用額外負擔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3:47:00
欠的趕快還一還就好啦 無聊堆砌一些自我解釋的法條 不然你去提釋憲啊 大法官就你這偏說的判違憲 我幫你推到爆
作者: KENDO777 (KENDO777)   2014-06-02 14:22:00
專業推
作者: npicgod   2014-06-02 14:30:00
本來就是國家欠我,所以國家應該要賠我一個女朋友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4:31:00
某p沒長眼 ,不知道我在說啥 。照某p的說法 ,那懲罰法也不用改,因為要等釋憲 。而且通說認為軍人是特別權力關係 ,根本不用修法 。問題是可以這樣搞嗎 ?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4:37:00
笑死了 講半天那你自己怎麼不提釋憲? 還是你不用當兵 沒受到侵害?自己文章一開始就在質疑憲法 結果拿一堆自我解釋的法條xdd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4:48:00
某p,你到底有沒有看我的文章 ?我有質疑憲法嗎 ?不要自己過度腦補 ,好不好 ?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4:50:00
質疑違憲 大錯自我大道歉 好了 那你可以去提釋憲了嗎?打錯字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4-06-02 15:15:00
快去釋憲,順便叫女人滾出來當兵只會在這裡嘴砲沒用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6-02 16:03:00
某些連聲請釋憲的要件都不懂的____,只會一直嘴砲叫人去提釋憲,不僅顯出自己的無知也更沒用XD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6-02 16:10:00
半瓶水響叮檔,沒料的人總是第一個跳出來丟臉的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6:15:00
請樓上兩個“釋憲狂”去清一下眼屎 ,看我的文章 。我在最後一段說了 ,面對違憲疑慮的法律 ,行政機關可以主動提修正法律 ,不用等大法官 。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6:17:00
釋憲要件不要搞得多神秘好嗎xdd google就有 講那543想笑死誰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6:17:00
樓上兩個釋憲狂就是要裝作沒看到就是了 ?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6:18:00
行政機關不會看到你這篇嘴文啦 至於你自己不提自己很清楚不會過啦xddddddd還是你承認只是上ptt嘴一下 那我也不咄咄逼人了cc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6:21:00
我尊重你當行政機關走狗的權利。我也願意尊重你為虎作倀的言論自由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6:22:00
走狗? 你在罵我?
作者: s941453 (朋)   2014-06-02 16:23:00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沒救了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6:24:00
連基本法律素養都沒有 說不過人就罵人xd 水準很高xddd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06-02 16:31:00
水準很高的人回文都一堆xd,頗呵 。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6:32:00
你是沒有點好攻擊了嗎? 開始在不知所云流於謾罵了哈哈哈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06-02 17:51:00
哪個人沒素質很容易看出來啊 文章底下狂噓 why? 根本沒料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7:52:00
這麼在意噓推文? 那ok啊~ 但是改變不了不知所云的文章是說沒有點好打了嗎 在小地方著墨哈哈 叫版主關噓文好了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06-02 18:02:00
沒人想打你啊 沒重點是要怎麼打滿口欠國家的 和黨國體制下的精神家畜類似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8:03:00
說的也是 很多版友看到一堆推砌出來的法律 就以為很專業國民黨洗腦教育成功 沒有獨立思考的邏輯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06-02 18:04:00
嗯嗯 很合理啊 所以看到你嘴這麼臭 就會覺得你剛吃完XX啊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8:05:00
嘻嘻 嘴臭喔? 哈哈 你罵到很多推文版友 至少沒有我ㄏㄏ一堆說不過人的就開始罵人 我的推文總是和平xddd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06-02 18:06:00
我又沒說你 自己作賊心虛 不用在版上裝淡定釣魚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8:07:00
我當然知道你不是說我啊 我剛才自己都打了 哈哈 你被害妄想震喔xddd 還釣魚咧哈哈哈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4-06-02 18:07:00
那你幹嘛急著否認zzz自己也知道自己嘴很臭 對吧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2 18:08:00
我為你擔心啊 罵到很多板友
作者: shouqing0801 (Gavroche)   2014-06-02 18:26:00
國防部的高官本身就是最大的毒瘤,只能鏟除無法想通志願役整天喊義務役欠國家,幹!!!最好他們沒欠國家。然後才在說甚國家規定如何,鳥規定沒改不代表是對的
作者: s941453 (朋)   2014-06-02 20:07:00
小屁孩不用理他 越理越高興
作者: playasd (文理研究憎)   2014-06-03 08:26:00
國民黨洗腦教育太成功 看到看不懂得謬論就以為專業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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