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兵修悍馬車砸瞎眼 判軍方賠323萬

作者: BLACKLIONS (無限期支持陳致遠)   2014-07-31 12:10:15
兵修悍馬車砸瞎眼 判軍方賠323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31/443308/
http://0rz.tw/nUC56
陳姓士兵維修悍馬車時不慎傷及右眼,幾乎失明。資料照片
本身是汽車維修技士的屏東大武營區陳姓士兵,4年前在軍營更換悍馬車底盤防塵套金屬
環時,因使用的尖嘴鉗不慎掉落砸傷右眼導致幾近右眼失明。陳男認為軍方未加強他維修
軍車專業訓練,也沒提供護目鏡給他穿戴,導致損害發生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
陸軍司令部應賠償他323萬元。仍可上訴。
陸軍司令部抗辯,陳男本身有汽車修護證照,且悍馬車底盤構造與一般車輛無異,陳男專
業能力足以應付,不需加強訓練;此外,包括陸軍二級廠作業規定與悍馬車保養技術書刊
等相關規則中,均未強制要求人員保養車輛時需穿戴護目鏡,軍方並無過失。
法院則認為,車輛檢修時可能有金屬或灰塵等異物掉落、彈出,可能傷及眼睛,為一般常
識,因此修護機械零件時應穿戴護目鏡保護眼睛,應屬標準作業規則,軍方未提供護目鏡
供陳男修繕悍馬車時配戴,導致尖嘴鉗掉落傷及陳男眼睛,陸軍司令部顯有過失。
不過法官也指出,陳男領有修車乙級技術士證照,具汽車修護專業知識及經驗,應能預知
未帶護目鏡可能發生危險,卻未主動要求,本身也有2成過失責任,判決陸軍司令部應賠
償他323萬元。(王吟芳/高雄報導)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07-31 13:00:00
沒有勤前齁
作者: st155107 (心情)   2014-07-31 13:57:00
防假勤前洨卡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07-31 17:59:00
這案例國軍其實也蠻倒楣的 就算有護具好了 你也不會拿來用 然後你一樣去告國軍為什麼沒人督導害你受傷法官也覺得主管沒善盡督導之責 判賠
作者: z70676 (橘子香水)   2014-07-31 18:50:00
說是軍方要賠錢,其實是全民買單
作者: gunya (拎北愛說拎北你管拎北)   2014-07-31 21:42:00
全後勤發放修車戴護目鏡小卡
作者: Becuzlove (阿嗚阿嗚阿嗚嗚~)   2014-08-01 00:15:00
樓上這還不夠表 應該是防瞎眼小卡(設計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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