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外地回家,終於收到兵役調查表。
因為右肩的永久性運動傷害(連抬重物、平舉都不行),
還有經常性的胸燜胸痛
http://mildp.kcg.gov.tw/board/0472.pdf
想要去醫院做檢查辦免役。
請問流程這樣是否正確?
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684&parentpath=0,8,675
先到醫院骨科檢查,開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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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去合格醫院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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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交由新北市徵兵委員會去判定體位標準。
但我個人認為頂多變成替代役標準,
如果替代役跟四個月比起來何者比較不會讓我的右肩負擔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