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209/555553
(更新:一、二審判刑表)
陸軍下士洪仲丘在2013年7月退伍前3天,遭上級違規關禁閉虐死,18名涉案軍官中,一審
僅分依業務過失致死、上官藉勢凌虐軍人、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私行拘禁等罪,判連長徐
信正等13人各8個月至3個月不等徒刑,另5人無罪,洪仲丘的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院
今改判何江忠等15人3年到3月不等刑期,其中原本有罪的沈威志改判無罪,另2人維持無
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洪仲丘案一審判決結果,包括連長徐信正判刑8個月;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副連
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管理士陳毅勳、管理士李念祖各判刑6個月;副
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黃冠鈞、李侑政各判刑5個月:憲兵官郭毓龍判刑3個月。
至於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侯孟南、黃聖荃、張豐政等5人則獲判無罪。(法
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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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 判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