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不當管教致死案,高院今天改判前旅長沈威志無罪,前副旅長何江
忠加重為3年。台高檢表示,待收判後,審酌判決理由,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對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被告判決,其中何江忠等15人被
判刑,另沈威志等3人無罪;18名被告當中,禁閉室管理士侯孟南及張豐政仍獲判無罪,
其他16名被告均改判。全案可上訴。
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聆判後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及檢察官在官司期間的用心,更給予
檢察官高度肯定,以家屬立場論告。
公訴檢察官許永欽表示,「應該的,做我該做的事」;對今天的判決結果,他說,待
收到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其中2名被告在一、二審都獲判無
罪,將受限速審法規定。
許永欽說,收判後,會去看適用法令是否適當、事實認定有無錯誤,以及同一犯罪事
實,是否有因人異法的情形。
桃園地院去年3月7日以洪仲丘死亡非遭蓄意虐死,對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
被告判決,其中13人被判刑,另5人無罪;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分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
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6名管理士分處5月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1040209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2090260-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5-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