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 敦親睦鄰

作者: airbone0407 (楊區長)   2016-02-21 01:52:41
(手機第一次發文 排版抱歉)
版上應該很多人在當兵都有被叫去做一些採收農作務的事,美其名叫敦親睦鄰...實際就
是幫別人賺錢
依照現在義務役越來越少的情况,白痴國軍還做這種事有天被申訴都不意外
採收農務,撈死魚等等〝敦親睦鄰〞根本是垃圾長官說的,總不能營區附近住家的老婆我
也來關照,總有個規定跟上限吧?
如果國防部沒有相關依據就命令下面的去做這些事情是不是涉及不法?
比方:
「 (二)銓敘部95年12月14日部法一字第0952732673號函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
項所謂業務,ꀊ係指運用腦力或技術而為之營業行為,公務員除依法令另有規定外,縱於下班或休假期間
,亦不ꀊ得以無給職或義工方式兼任其他業務」。」
像採收農務已經等同無給職去兼任業務了吧?
甚至長官依據哪條規定所賦予的權力來命令下面的人當兵傭?
不知道有沒有鍵盤法官能解惑~
作者: kd124   2016-02-21 03:00:00
請問你目前身份是? 好像不少人都在嫌職業軍人整天沒事做爽爽領那些錢 現在做些你指的"算"回饋社會的事也要被嫌 假如今天你是那些農.漁民的家屬就不會這樣想了說真的 義務役自己覺得不合理的事當下都會把怨念放大 畢竟大多數人都是不願役 平安退伍比較實在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16-02-21 03:17:00
那過年的時候可以請國軍幫家裡大掃除嗎
作者: leo75399 (我是誰)   2016-02-21 03:40:00
這牽涉到一個問題農民真的是弱勢嗎?
作者: pelier (su3ru83n94)   2016-02-21 06:54:00
下基地時還去眷村掃街道咧
作者: syueren0917 (衰尾道人)   2016-02-21 07:26:00
其實我看不懂k大要表達什麼?邏輯思考上怪怪的?義務役跟志願役的本質就相差甚多,這樣比好像沒意思。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6-02-21 07:35:00
國軍本來就是戰訓本務為主,農民應聘請工人,當然薪水給太低也是因素,比較起來寧願去澳洲當農工,還可以賺七萬以上
作者: ai6gp6d93n84 (香味馬克杯)   2016-02-21 07:38:00
違法吧,不過我覺得做這個比待在營區有意義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軍掃地員)   2016-02-21 07:49:00
義務役的薪水還在以60-80年代的政府所給與公務員薪資去就計算,連坐車、吃飯錢都不夠,這樣的薪水是正確的嗎?敦親睦鄰 完全是長官要美化自己升官的功績,國軍是那ㄧ條法條規定要幫忙採收農忙,國防布知法犯法,完全就是主官裁量權為主,先把義務役的薪水跟志願役ㄧ樣,同工時、同階級、同薪水,志願役加給和志願役福利沒有可以接受,但是薪水也一樣吧。
作者: airbone0407 (楊區長)   2016-02-21 11:32:00
回饋社會? 是圖利某些人吧...何況這本來就不對的事,是被長官洗腦 還是不懂法條主官裁量權也只給主官做他份內的權利,難道主官裁量權叫你吃屎是正常?
作者: a0989876 (馬下台)   2016-02-21 19:54:00
犯法但是比待在營區 集合當白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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