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下士訓

作者: ming8091 (MING)   2016-03-12 15:57:17
※ 引述《waqqapple101 (無爆)》之銘言:
: 大家好
: part1
: 目前我所屬單位已經要將體測合格的兵
: 全部發射去受下個月初的初領班
: 但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升士官的意願
: 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抗拒?
: 是否受訓前應該要親自簽受訓同意的相關文件單位才能送訓?
: part2
: 究竟退場機制的算法是如何?
: 有一個說法是
: (9.2萬x剩下的月數8)=違約金
: 加上按照比例折抵後的義務役役期
: 違約金和補服役期這部分
: 我們單位幹部總是不願意說清楚
: 故上來詢問,勞請瞭解的幫我解答感謝
part1的問題
被強制去受訓的話,你因該不會簽到主官保證書和意願書之類的資料
大概會由參一那裡統一幫你簽好名蓋好章送出去
真的不願意的話你就在受初領班期間被退訓就好
或者期末成績不合格也可以
至於貴單位會不會被檢討我就不能保證了
但能確定的是你不會再被強制升士官
喔對了千萬不要想著初領班過了分科訓不要去就好
初領班過了以後就會讓你去受分科訓,大約都是半年的時間
分科訓如果沒有過,被退訓的話
貴單位一定會被檢討,而且你的日子也會不好過
再此建議初領班不要過就好,這樣就不會有其他問題了
part2的問題
違約金多少我不會算
舉我們連上的例子
志願役生效後服役10個月不適服的賠78XXX
志願役生效後服役17個月不適服的賠65XXX
2個都是新訓轉服的所以都要補義務役役期
這方面統一都要補10個月的役期
因為是新訓轉服所以役期折抵都只會折抵新訓的57天而已
所以下部隊再久都要還10個月的義務役役期唷0_<
假如是下部隊後才轉服的就有折抵到義務役役期了
作者: radiocanary (電光水)   2016-03-12 16:36:00
國軍QB化的合約。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6-03-12 18:27:00
未服役月份處以48個月再乘一個金額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6-03-12 18:57:00
前三個月薪水總和 乘 未服完月份 除 48不過你拿到的餉總和是扣完所有附帶費用 還回去是用總和算
作者: ndbs (包)   2016-03-12 19:13:00
還要還10個月役期啊...感覺好慘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6-03-12 19:33:00
然後關於還役期的部分這篇的敘述是錯誤的、你的義務役役期算法是從入伍當天到轉服生效日當天開始、除非你是在新訓直接簽 因為你的義務役役期只有新訓期間算數、所以要補還剩下約十個月的役期
作者: ming8091 (MING)   2016-03-12 20:06:00
抱歉我這裡的案例都是新訓轉服的所以沒注意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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