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教召緩召條件有放寬也有變嚴

作者: Daron309 (大榮蟲)   2016-05-03 12:14:22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5035012-1.aspx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兵役法部分條文,原本只
要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家中無兄弟就可以緩召的規定,修正為家中父或母年滿60歲或已
死亡,同時沒有兄弟姊妹,才能緩召。
根據行政院的提案說明指出,現行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得予緩召的原因,關於「同父兄
弟」、「兄弟」與「父」等條件,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
性別平等規定的意旨有所不合。
因此行政院將提案中的「同父兄弟」修正為「兄弟姊妹」、「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修
正為「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在實質的影響上,後備軍人家中只要有年滿60歲的父母親,或是父母親死亡者,可以緩召
,較過去放寬,但過去只要家中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且沒有兄弟,就符合緩召資格,未
來則是家中只要有兄弟姊妹,就無法緩召。
此外,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為保障接受12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生的受教權,這次兵
役法修正將高中現職教師,增訂為得申請緩召人員,並配合社會救助法關於「中低收入戶
」規定,增列中低收入戶得予緩召。全案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1050503
(中央社 2016/05/03)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5-03 12:15:00
幹拎涼 現在是有徵召女人當兵喔
作者: yichenglee (掰咖一個月當四年殭屍)   2016-05-03 12:22:00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6-05-03 12:29:00
無感 已經召滿了QQ 下次找我應該是打仗了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05-03 13:16:00
無感 還沒召過我
作者: is1023 (千葉先生)   2016-05-03 14:11:00
八年三次路過。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6-05-03 17:58:00
同父異母的算不算兄弟姐妹啊…
作者: berryc (so)   2016-05-03 18:13:00
這是緩召, 免召呢?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16-05-03 20:02:00
11年2次路過
作者: jerryadsl (肥祥)   2016-05-03 21:30:00
19年0次路過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03 22:04:00
我覺得 滿60歲+無兄弟姊妹 合理,但是父母如果同時死亡,代表也沒有人要照顧,這種應該要排除例外只有 父or母 滿60歲 或只有一個死亡且無兄弟姊妹符合如果父母雙亡,應該視為不符合,因為根本沒人須照顧http://goo.gl/OUXTTI 另外 我查法令根本沒有父母亡或滿60歲免召的規定,網站上都寫得清清楚楚哪來的這條規定啊
作者: RichLowkey56 (The Monster.)   2016-05-03 22:15:00
...是沒有想過爺爺奶奶?有些人父母雙亡但爺奶還在,是不用照顧嗎ZZ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03 22:18:00
而且其實 這條規定還要本身滿30歲 而且當年度還是要去http://www.sharecool.org/archives/2084 這邊有說明看法律別光看法條,搞不好人家下面有更詳細限制法律沒寫要本人30歲以上,但人家內規可是有增加這條爺奶還在的話 請叔伯之輩照顧 沒有叔伯之輩再來談法律可以寫得更細一點 父母雙亡 爺奶健在 若無叔伯媳等非得要該人照顧才能准許,條件可以設的嚴一點叔伯的照顧優先本來就優先於孫,他們不照顧干你屁事
作者: wayne7388 (林盃高級公務人員)   2016-05-03 23:21:00
某人邏輯zzzz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05-04 12:23:00
呵呵 好笑的是志願役女官兵退伍還能『自選』要不要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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