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ToRex (凸凸雷克斯)》之銘言:
: ※ 引述《yamakazi (大安吳彥祖)》之銘言:
: : 小弟預官101-1期
: : 收到教召令 6/20淡水忠莊
: : 6/4到台北市後備指揮部辦理免召
: : 某上士問我出國原由
: : 我面不改色的回答因公出差
: : 他問我出差證明
: : 我說沒有 有電子機票可以嗎
: : 他就沒再問了
: : 接著請我寫一些資料
: : 其中有一張切結書
: : 上面寫到
: : 自6/4起......出國免召 隔年列入優先召集對象
: : 之後順利辦完
: : 他說會寄公文給我
: : 我自己的解讀啦 要出國還是可以
: : 只是明年還會找你來
: : 反正我要出國很簡單
: : 每年來找我就當出國放鬆囉
: : 這種天氣你要我去教召
: : 瘋了
: 剛剛去台北市後備,
: 出國旅遊不給請了,
: 出國洽公要附證明
經我至現場問之後,
關於兵役法第四十三條第五款有下列辦法:
因公出差:
接召集令前買機票,提供相關機票及公司出差證明。
接召集令後買機票,同上。
(心得:公事公辦,沒問題)
因私旅遊:
接召集令前買機票,提供機票、契約佐證,ok沒問題。
(心得:最好可以證明機票購買時間,會比較沒有爭議。)
接召集令後買機票,不受理。 同前面版友打去問一樣,可以直接出國,他會查你出國記
錄。
(心得:個人覺得非常不保險…可能要有相關記錄保護自己。)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