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王伯跟我通了LINE,他表示謝謝各位喜歡他的故事。他說反正他剛開完刀也不能
亂跑,會試著再努力回想起一些什麼的。再來王伯交代不要把他待過的單位名稱寫出來,
可是既然兩六九大家已經知道了就算了,但之後就是某地某單位這樣。最後有人問起,王
伯其實不是名字,我爹姓王沒錯,但王伯(杯)只是街坊鄰居對他的暱稱而已。
再來有人提到排版問題,這部分我會努力改進,但實在是因為從國外連PTT有點類個,所
以之後可能會用word打好後再複製貼上。如果大家看不習慣還請忍耐點。
我們還沒這麼快去外島,先再來幾個王伯還在當連輔導長時,和阿兵哥之間的互動。而如
果劇情中出現了人名,一概都是假名。以下正文開始
抓賊
故事發生在連上有一批義務役弟兄剩一個月待退了,其中一個人家住台北,算是個紈褲子
弟。再跟一群同袍討論退伍的時候,順口說出了爸媽掛號寄了350塊錢給他,他可以拿這
筆錢請大家吃頓飯之類。要知道350塊在民國5X年是一筆不小的錢,那時候一碗麵可能才
五毛。而就過幾天後,這位好野人要去對面郵局收這筆錢的時候,發現已經被別人領走了
。而且對方是拿著他的軍人身分證和印章來領的,因此幾乎可以確定是內賊所為了;而就
在同一時間,四營二連的阿財也發現自己剛收的伙食費約500元也不翼而飛。在東找西找
都無所獲後,之好硬著頭皮去向連輔導長,也就是王伯報告。
這兩個案子剛到王伯手上,王伯當下判斷盜領掛號那個比較好查,而且受害者快退伍了,
必須要儘快處理。況且兩案很高機率是同一人所為,說不定還可以來個double kills。於
是,不能免俗的,一旦發生偷竊案件,阿兵哥寢室一定要來個翻箱倒櫃,只要找到贓款一
切好辦。於是在週六放假前,所有人連集合場集合,班長們開始去查每個人的床鋪和內務
櫃。而王伯就留在連集合場要大家開始脫衣服,所有人都要脫到只剩內衣和內褲。王伯心
想:
「如果他是賊,這筆錢他肯定帶在身上離營。」
沒想到,快脫到褲子時,連長衝了出來大吼:
「一群軍人在連集合場脫衣服能看嗎!通通給我穿起來。」
雖然王伯當下氣到一個不行,但畢竟連長命令,只好摸摸鼻子要阿兵哥穿回衣服,看著他
們放假走了。
但名偵探王伯沒有這麼容易放棄。隔天,王伯去了那間郵局詢問領掛號的人長什麼樣子。
行員只回答不太記得,但他有注意到印章絕對是新刻的。這麼一說提醒王伯了,於是他開
始訪查附近的刻印店,看看最近有沒有人刻新印章。問到第三家時,老闆對王伯說:
「長官阿,我還在想你們可能會來問,所以我把特別把這個留了下來了。」
原來,刻印店老闆早就有警覺了。對於不是刻自己名字的人,他都會特別留下他們要求刻
的名字。例如一張紙上面寫著名字:張安欽三個字,而紙的右下角再簽本名。王伯一看簽
名:林大華,果然也是同梯待退弟兄。這時候王伯心裡有底了,但他不打草驚蛇,再拿著
林大華的照片跟郵局人員確認了一次,果然郵局人員也指認是他。有了人證之後,現在就
只差物證了。但說到物證很麻煩,上次全連搜查沒找到,這個林大華絕對在放假的時候就
把錢帶回家了。但王伯有著刻印店老闆提供的證據,想到一個方法來釣:也就是舉辦待退
弟兄歡送會。
由POA來舉辦這類活動完全沒人會懷疑,而王伯精心設計了一個填字遊戲有獎競賽。再十
幾個要填的名詞中,偷偷放著以下名詞:
欽差大臣
國泰民安
張靈甫
奸詐的王伯還刻意看著林大華寫完後,才宣布時間到了。如此一來,在林大華毫無戒心的
情況下,他就自己寫下了:張,安,欽三個字。王伯拿著他的填字遊戲和刻印店老闆給的
紙一比較,唉唷這個筆跡一個吻合阿。有著人證物證,王伯決定明天一早要好好處理這件
事。
一早林大華進到POA辦公室,王伯廢話不多說立刻問:
「你是不是偷錢」
這個林大華被這麼突如其來的一問,完全是慌了,居然馬上承認他偷了連上伙食費。王伯
心裡暗笑,這個我還沒證據你居然自己承認了。王伯於是說:
「好,那寫一份自白承認犯行,我就不送你軍法。」
王伯很賊的地方在於,他不讓你一次承認全部罪刑,他慢慢的,用擠牙膏式地讓你一句句
說出實話。於是自白寫完,林大華簽名後,王伯追問:
「錢去哪了?」
「我帶回家了」林大華低著頭說。
「多少錢?你只有偷伙食費嗎?」王伯板起臉孔繼續追問。
「對,只有500。」林大華說
這時候王伯一個拍桌爆起,手搥桌面一吼:
「你都到這地步還想騙我嗎?你真要我把你送軍法嗎?」
這一吼嚇的林大華肝膽俱裂,居然哭了起來。王伯這時候才拿出他搜集的證據,一把丟在
林大華眼前說:
「證據擺在眼前,你是不是也盜領了同袍的350塊?還想要騙我嗎?」
林大華一句話都說不出,只能哭著點頭…
王伯說他當時其實根本沒生氣,嚇嚇他擊潰對方心防而已(搞政戰超會這招,我小時候也
常被擊潰,囧)。於是王伯又要林大華再寫一份自白書。原因是,雖然為同一人所犯,畢
竟是兩個案件,還是要小心駛得萬年船。
就在林大華邊哭邊寫完他的自白書之後,王伯要林大華馬上打電話回家,告訴家人錢放在
哪裡,接著隔天把錢帶回來。林大華唯唯諾諾地哭著走出POA辦公室。王伯看著他的自白
,心裡卻有點不太踏實。
隔天一早林大華的姐姐和媽媽來到了營區,王伯則是找了營區保安官,五個人一起到了中
山室坐下來談。一開始,林阿姐馬上站了起來,甚氣凌人地說:
「我弟弟昨天早上哭著打電話回家,說什麼他把連上的槍弄壞了,輔導長要他賠850塊,
不然不給他發退伍令,還要送軍法。這位長官,這是怎麼回事?」
王伯一聽差點沒昏過去,你自己偷錢居然還可以講成這樣,正當他要解釋的時候,林阿媽
一副眼淚要掉下來的樣子說:
「懶阿華哪洗真正欉壞槍,阮賠錢就是了,賣送軍法好不好。」
王伯一看這兩個六星刁民根本串通好來演黑臉白臉的,他昨天的不安定感似乎成真了。幸
好,王伯謹慎留著一手,首先王伯把林大華的自白攤在桌上並解釋道:
「林大華並沒有弄壞任何槍枝,他是偷竊,金額就是您剛剛提起的850元。這是他自己寫
下的自白,你們可以看看。」
「軍方要求的只是希望他把贓款還給受害者,尤其這裡面還有軍中同袍的伙食費。一旦我
們追回贓款,這件事情就不追究,林大華也可以順利退伍,不會受到軍法審判。」
沒想到林阿姐說出更過分的話:
「我怎麼知道這份自白是不是嚴刑逼供來的阿?阿華昨天打給我們的時候哭得多慘你知道
嗎?」
王伯一聽,想說事情要搞得這麼難看就對了。於是他找來一個兵,要他去把那位刻印店老
闆從他辦公室請來。原來,王伯一個料事如神,早就猜到對方可能會來這套,事前就把刻
印店老闆請到他的辦公室等著了。等刻印店老闆指證歷歷後,王伯在加碼:
「保安官,似乎家屬不願意合作,麻煩您通知憲兵隊,請他們處理好嗎?」
這下可真的把林阿媽嚇到了,直說:
「吼拉吼拉,J錢抵家拉,850拿去。」
說完才不情願拿出一個裝錢的牛皮紙袋。王伯收下後這事情才告一個段落。
但事情還沒有真正的結束,就在林大華退伍的半年後。一通從師部來的電話,指名要找王
伯。對方是一位師級長官說:
「王輔導長,請問你還記的有一個退伍弟兄叫做林大華嗎?」
「報告長官!記得,請問發生什麼事嗎?」王伯回
「是這樣的,林大華的家人幾個禮拜前跟國防部申訴,說退伍前遭到連上長官欺壓,把槍
枝損壞的過失怪在他頭上,非要他賠償850元不可,不然要扣下他的退伍令,不讓他退伍
。要知道,軍團長官們很在意這件事,有任何細節你是知情不報的嗎?」
王伯心想真是歹年冬厚蕭郎,就對著長官大致解釋了來龍去脈。了解情況後安保官又問:
「你有保留任何當時的資料嗎?」
王伯這麼個行事謹慎的人,自然所有的資料都留了下來。於是他跟長官回報:
「報告長官,所有當時的記錄,筆錄,證物和證人連絡方式我都放在一個資料夾中,您有
需要我立刻給你送過去。」
「唉呀王輔導長,那你還真是幫了我個大忙阿,你別過來了,我今天正好到你營區附近洽
公,我去找你拿。」
於是下午王伯把資料交給師級長官後,他還特別在營長面前美言了王伯幾句,直說應該給
這種軍人記個大功才是。王伯雖然嘴裡推拖,他心裡還是想著有個大功當然好,畢竟之前
吃太多丙了阿。
不過最後什麼屁功也沒記就是了。
王伯拿這故事告訴我們,如果你真的要調查一件事情,切記證據確鑿之前不要打草驚蛇,
而且在調查的前,中,後期,都要將所有資料妥善保留,可以複印就複印,多一分準備,
少一分風險。不要因為處理什麼事情,反而把自己給傷害了。要記得,人在走投無路的時
候,反撲的力道是超乎想像的強烈的。不過有時候,得饒人處且饒人,對於頑劣份子當然
要下猛藥。但很多時候,人犯錯難免,適當的寬容有時帶來的正面效果更是超乎想像的。
那究竟要怎麼拿捏分寸,王伯說:先相信所有人都是善良,再一歩歩用證據證明他的邪惡
。當你把對方的犯行一一攤開時,凡是惡魔的,自然都會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