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邊問問大學長們
有二個案例 幫忙解惑一下
案例一
學弟因為車禍手指受傷 體檢被判免疫的樣子
但是他其實是運動選手 身體好得很
好像只是手指不能彎(不能開槍?)
然後覺得工作薪水真的很不好 想去當志願役
這樣還能報社青嗎?
案例二
朋友當志願役 後來因為腰傷復發去看病
但因為沒有照核磁共振也查不出個所以然
腰傷讓他無法正睡或側睡 只能勉強趴睡舒緩一點
最後重新體檢發現是扁平足 他就用那個申請停役了
(好像當時是角度是可以停役 後一年改成替代役 我也不太清楚)_
也由於當到上兵了就沒有轉義務役的問題 然後先拿停役令後再拿退伍令退伍
他現在想再入營 有辦法再進去?
案例二延伸
上兵年資計算 我記得是伍訓第一天就算年資 應該說是專長訓結訓後會補回年資
等於入伍第一天就開始算1年半是上兵
但聽說96之後改成專長訓結訓後才算年資 等於至少要被吃掉1個多月
但朋友1年7個月退伍 上兵人令也有下來 也都有領到上兵薪資
(有人令才能轉給行政條薪資吧?)
結果最後退伍令下來上面寫一兵 然後還被教召了一次
這邊是哪裡有出問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