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df1256 (guest)
2016-09-23 11:43:302016-09-22 23:09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近年每逢發生自然或人為災害,國軍都大量派兵投入搶救與復原,到底軍方替地方政府代
墊了多少錢?國防部對外總不願說清楚。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披露,國防部從民國98年以
來,已代墊17億元的救災費用。在毛治國內閣時代,曾規定102年前的欠款由國防部吸收
,並縮小地方政府應付款範圍;然而103年至今,又已累積到一億元,各縣市還是持續「
賴帳」。
預算中心結論為,國軍移用其他項目經費投入防救災,事後卻無法獲得歸墊,勢必導致原
應辦事項未辦或減辦,不利正常戰備。這也顯示國防部對所訂規定未落實執行,對應有權
益未積極主張。
預算中心並引述國防部內部研究,指出「往往災害來臨,就投入4~5萬兵力待命,影響各
級部隊戰備整備,所及層面甚廣」,「經過多年救災驗證,地方政府遭遇災害來襲,並未
將國軍支援部隊視為專業救災單位,屢屢分派協助恢復市容、清運廢棄物等非專業性工作
。如此運用專業作戰部隊,對國家與軍隊長遠發展而言,實屬浪費資源」。
民國99年國防部與內政部依據災害防救法,會銜發布「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規定國
軍協助防救災所提供之人員、裝備、機具、設施、油料、收容、重建等費用,應由受支援
機關籌措歸墊。不過從98年到100年底,累計相關費用已達13億元,沒有任何地方政府歸
還。
由於「呆帳」愈來愈多,103年4月,行政院在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第21次會議作成決議:
102年度前的開銷,由國防部吸收;103年度起的救災任務,若在災防中心撤除之前,由國
防部自行負擔;在災防中心撤除之後,若申請國軍協助環境清理、復原重建等,由地方政
府負擔成本。配合這項決議,「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第16條亦於104年修正公布。
預算中心統計,從98到104年度,國軍救災成本已達16億9300多萬元。至於今年,國防部
昨天在立院指出,到莫蘭蒂、馬勒卡颱風來襲前,累積1300多萬元。
103年度後由於僅列「災後支援」,而且只計裝備油料、維保等,派遣人力不算成本,因
此103與04年的數字,均只有3700萬元。儘管如此,兩年多來也已累積一億元。
https://goo.gl/v48Zsg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09-23 11:57:00地方政府窮到脫褲子,怎麼會付
作者: buper (ymsrc) 2016-09-23 12:46:00
真的硬逼吃屎缺,外加砍預算裁員,真有既視感
作者:
turst (四番)
2016-09-23 12:49:00正常,政府一向嚴以待百姓,寬以待己,查稅不手軟,自己內部卻一團亂!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6-09-23 13:51:00先想想最愛摳國軍的幾個縣市就好 輪替前顏色不對 輪替後不好意思 加上部分山地鄉鎮超窮 會在那邊喊中央吃人夠夠之類的
不是窮到脫褲 而是錢要拿來發包工程收摳咪秀的怎麼可能分給你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09-23 20:04:00「軍人幫國家做事情應該的啦」
作者: wirecut 2016-09-23 20:32:00
原來要收費的啊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6-09-23 21:45:00工錢不拿 油料器材總要拿吧
國防部要硬起來,不然只會被人吃夠夠不然就是以後要編列救災預算,不然只是排擠其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