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戰車墜溪 倖存駕駛兵起訴

作者: asdf1256 (guest)   2016-12-24 13:18:47
【陳宏銘、李易親╱屏東報導】陸軍564旅今年8月在屏東縣恆春地區進行聯勇操演時,上
兵楊炎霖駕駛的CM-11戰車翻覆網砂溪,造成4死1傷,屏東地檢署昨將全案偵結起訴,認
定戰車翻覆非機械故障,是楊炎霖人為操作不當,楊遭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楊
男日前得知將被起訴後數度啜泣,表示:「不想看到發生這種事」、「他們(指死者)是
我的好弟兄。」
左轉角度不足
今年8月16日上午11時,楊炎霖(24歲)駕駛的戰車經過網砂溪旁下坡時,翻落5公尺深溪
床,車艙內5人僅楊受傷逃出,中尉帶隊官吳得瑋、上士安全軍官陳世坤、下士射手陳秉
逸、一兵裝填手張志偉被救出時均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不治。
屏檢發言人陳韻如表示,經詢問91人次、5次鑑定,並勘驗現場、救援過程,還就事故戰
車進行動靜態測試、拆解詳驗、重建模擬事發過程等勘驗作為共17次,認定戰車翻覆非機
械故障,而是楊炎霖操作不當肇禍。
檢方調查,肇事戰車欲過橋時為低速檔,楊未注意應維持戰車駛在橋中央,發生偏移,本
應修正左轉角度30度,楊卻踩油門左轉兼踩煞車,致左轉力道角度不足,僅左轉約9度,
致戰車右側履帶前端輾壓橋面上西側僅12至15公分的第4護欄,楊未察覺,再輾壓第5護欄
,造成戰車右前端落空橋面外,楊又未將戰車倒退駛離護欄,卻錯誤打入空檔,再往左原
地轉向,致戰車右側履帶全部輾壓在第3、4、5護欄上;因戰車仍持續向左原地轉向,導
致右側車頭、履帶等駛出橋面,失去重心掉下去。
屏檢本月21日結案前再次傳喚楊炎霖,告知鑑定結果和將起訴,楊男談到此案心路歷程數
度啜泣自責。564旅旅長黃忠實表示,案發後楊因精神壓力急症就醫、回診至今。
檢未具體求刑
依《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屏檢考量志願役的被告無前科,案發時
因軍演壓力大,送醫時還焦急關心弟兄安危,得知弟兄罹難後產生急性症狀就醫,本事件
顯對被告造成甚大煎熬,故未具體求刑,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https://goo.gl/6kOSHC
作者: Ambulance (謀醫謀醫)   2016-12-24 13:32:00
真的很衰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12-24 13:39:00
雖然起訴不代表有罪 但身心應該又更加煎熬了 祝福他...
作者: graywater (灰水)   2016-12-24 14:04:00
這活下來也會想去死吧…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6-12-24 14:15:00
洪仲秋事件讓軍法全廢 這次事件大概會讓軍方訓練全廢
作者: orion1991830 (雞哩咕嚕希哩嘩啦吱吱喳)   2016-12-24 14:24:00
樓上 為什麼
作者: m16ichaelkb (順安么么)   2016-12-24 14:32:00
軍法哪裡全廢了?還在啊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6-12-24 14:36:00
軍法還在阿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12-24 14:59:00
洪仲丘事件只不過是讓軍法審判回歸陽間一般法院審理而非像以前那樣由軍方自己人主導的軍法院審理但現役軍人犯法一樣還是要按軍法量刑啊
作者: ChangKai (東華鐵人精神不滅)   2016-12-24 15:02:00
以後就更不敢去操演了,演習難免出事。兩難動輒得咎
作者: JhoYng420 (白色風車)   2016-12-24 15:16:00
乾脆把全部都抖出來 國軍重組 喔耶
作者: orz78 (orz78la)   2016-12-24 15:45:00
不是說那個橋有問題?
作者: redsoxnation (宅男請補滿伍~~)   2016-12-24 18:17:00
蘋果z自已為很懂
作者: Yshuan (倚絃)   2016-12-24 18:36:00
這是判民間的業務過失致死? 軍法沒有法條可用嗎?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2-24 19:00:00
軍法明明還在
作者: jis0077 (一個人的輕旅行)   2016-12-24 19:13:00
某樓誰跟你說目前現役軍人犯法一樣還是要按軍法量刑?要不要查完之後再來說?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6-12-24 19:29:00
軍法照樣存在阿...只是不給你陰間小鬼判官審而已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12-24 19:41:00
真的很慘 只能祝福他之後能順利一點了..
作者: gonna01 (Six)   2016-12-24 22:14:00
唉 替死鬼
作者: Chiem327 (Chiem)   2016-12-24 22:58:00
真的開打如果有人被打死 是不是要把人判業務過失
作者: vs98and99 (藍天的入口)   2016-12-24 23:12:00
演習視同作戰 在演習中因公殉職就看這次判決有沒有開先例了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12-24 23:29:00
替死鬼,這干他屁事啊真的很慘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2-25 10:06:00
廠廠 人為
作者: jk01   2016-12-25 14:18:00
開車技術太差
作者: ultratimes   2016-12-25 18:36:00
現役軍人犯法案軍法量刑(X) 軍法有特別規定才按軍法(O有人是搞不清楚,軍法只是刑法的特別法嗎?只有特別有規定的事項才按照軍法,否則就是普通刑法不然你去軍法中找個業務過失致死罪出來啊?算啦,有人以為軍法是獨立的法律我也不意外了實際上聽過特別法 普通法這個名詞就知道軍法也只是特別法,只有衝突時 有優先於普通法的效力
作者: kigohcy (風櫃店庄小孩念國中)   2016-12-25 18:48:00
U大師出現了
作者: ymcee (hamster)   2016-12-25 21:20:00
超衰 長官卸的一乾二淨真厲害 後臺真硬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12-25 21:38:00
其實u這次說對了XD
作者: ultratimes   2016-12-25 21:48:00
而且說真的啦,軍法其實也有觸犯到58條第二項不過這條罪比業務過失致死還輕,所以會被競合掉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12-25 23:05:00
的確有軍刑法58條第三項.....我本來懶的講的XD但是競和是法官的事,起訴法條還是要寫出來啊~
作者: jack111222 (元寶~)   2016-12-26 06:06:00
被起訴很慘沒錯 可是不起訴駕駛就是檢察官瀆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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