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之前有在板上詢問有關躁鬱症判別的方式與種類
目前處於收集病歷階段
主要的問題在於高醫的精神醫生說他無法開立兵役用診斷書
然而醫生也提到前例有人申請過也是開乙種診斷書給他
想請問各位前輩們高醫(醫學中心)的乙種診斷書在區公所是否有用呢?
診斷內容判別為雙向情緒障礙症,建議遲須追蹤與治療。
目前小弟手上的病例有
1. 97年第一次發病7天未入睡於榮總掛急診
2. 97-103 診所安眠藥用藥紀錄
3. 103-104 身心科診所半年 鋰鹽用藥紀錄
4. 104/6-105/8 高醫精神科診躁鬱症
5. 105/8-106/2 阮綜合(長期看診的醫生換去阮綜合了)
6. 106/2-now 高醫精神科
目前用藥比之前還高,fm1*2 fm2*4 思樂康600mg 鋰鹽*3 蒂拔顛
(去你的吃到這樣我還睡不著,這什麼爛病!!)
目前除了高醫精神科外,其他皆是兵役專用診斷書。
想針對高醫的乙種病例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呢,我會非常感謝的。
也請各位前輩手下留情,這種情況在軍中我自己覺得是無法生活的。
藥效發作時,即使我醒來也無法站立,連上廁所都是爬過去的....
我也不願意吃這些情緒穩定劑跟安眠藥吃了快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