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
前幾天因為站哨時,督導來的時候去查看手機櫃,發現我的手機並沒有按規定存放,而我
也給他一套說法,但事後不外乎一定會遭到懲處,這點我也心知肚明。過沒多久我們所內
副所打電話過來說要寫份檢討報告,而且可能還會扣一天假,心想扣就扣吧,反正頂多回
大隊出個8小時公差,我也很巴結的寫了一份500字的檢討報告(附圖),副所看完覺得沒
問題就送上去了。
隔天,我收到大隊通資的通知,說林北的檢討報告要重寫,而且最少要被扣2-3天假,沒
說原因,只說我的檢討報告送到大隊長那邊的話「可能」會被打回來,這個我也是聽所內
同仁轉告,沒辦法直接問原因。
想請問各位學長,既然都已經篤定要扣我2-3天的假了,檢討報告林北還要理他嗎?
註:我是一年義務役,剩兩個月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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