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oshiyisheng引戰文永久水桶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7-05-16 23:30:43
《ID暱稱》woshiyisheng (Alicia Watson)《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3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16/2017 18:21:25 Tue 《上次故鄉》138.197.192.29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首先,你的照片不知為何讓我有種很眼熟的感覺,讓我想起來之前也有個被我送多重帳號
查詢的案例也是喜歡用美國護照照片當簽名檔的。
其次,能夠把免役證明書與退伍令混為一談的人,要我相信能有什麼多高的成就,
哈哈哈哈哈......
最後,由於你自己回應人家推噓文的時候說了這段話:
噓 yhily: 版主可以桶嗎?這根本蓄意引戰05/16 17:56
本來發此篇就是等桶呀,此帳新開,別緊張QQ
既然如此,請問我是否可以合理懷疑你會用原有的主帳號或是再開一個新分身潛伏在板上?
嘴上說等著被桶,但實際上卻偷偷用別的帳號在看,
這實在是「嘴巴說不要,但身體卻很老實」的具體表現,這樣是不可以的,
男子漢不可以言而無信,桶是一定會桶,但為了避免你用別的帳號潛伏在板上,
歡迎知道詳細資訊的站內信給板主,板主要跑程序送帳號部處理,這樣你才可以專心備考。
不用寄站內信來感謝我對你的好,因為自然有人會感謝你增加他們的收入,
只是最後有可能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
依據板規:
第十九條(永久水桶之罰則)
板友發表之文章除新聞報導外,依據 PTT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編第一章第六
條之規定,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屬於看板違規行為,且依據
PTT 使用者條款2.0「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規定」(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與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
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均為違反使用者守法義務及承諾之行為。
同條款8-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2)亦規定:您同意本站得基於自行之考量,因您透過各
種方式威脅、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致影響言論
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依上開規定,若有於本版刻意引起爭端,且噓文數達X1以上之情形者,處永久水桶,並
為避免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板主發布之處分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板友並不得於公告
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若因刻意引起爭端而引發司法訴訟
之情事,並經版友以判決確定之處分書、判決書舉證屬實,版主得向帳號部提報刻意引
起爭端之版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發布之提報公告中並毋須檢附證據。
奉送永久水桶!
作者: yhily (阿拉斯加的極光)   2017-05-17 08:41:00
看到自己出現都嚇傻了QQ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2017-05-17 07:13:00
他不是醫生噢 連三類都不是科科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05-17 05:38:00
不是吧 他不是物理系嗎?
作者: catbeer2000   2017-05-17 07:10:00
美國PHD啊 大學畢業都可以去申請入學
作者: yhily (阿拉斯加的極光)   2016-05-16 17:56:00
版主可以桶嗎?這根本蓄意引戰
作者: zp413122 (maynine)   2017-05-16 23:32:00
我還沒噓的 QAQ
作者: nohara001   2017-05-16 23:37:00
現在醫生都這樣啊………
作者: flamer (大前田希千代後援會會長)   2017-05-16 23:47:00
他還只是學生 請不要隨便稱呼醫生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7-05-16 23:52:00
版大辛苦了...我都懶得噓他了...另外,醫學生大部份都是正常的,至於那少數就不必考慮了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16 23:58:00
別侮辱醫生好嗎 有本事的連進去都不必就算會進去也幾乎是橫著走的 稍微有腦的人是不會去想得罪醫官的
作者: nohara001   2017-05-17 00:06:00
應該說這種人如果成為醫生,一定是社會的不幸
作者: nene3 (nene)   2017-05-17 00:10:00
辛苦了!
作者: centredman   2017-05-17 00:40:00
感謝~
作者: Rubc (rubc)   2017-05-17 04:04:00
版主英明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17-05-17 09:31:00
現在的版主桶人之餘還能羞辱人嗎?
作者: wcm (雲)   2017-05-17 09:50:00
對於一直常開分身閙版的只是剛好
作者: nene3 (nene)   2017-05-17 09:51:00
對方不是擺明就是來討羞辱的?
作者: wcm (雲)   2017-05-17 10:07:00
好像此人在三月時還在學體重124kgs
作者: dokutenshi (好吃不如嫂子)   2017-05-17 10:23:00
不懂自重的話 別人又何必尊重他
作者: nk309240 (海員精神)   2017-05-17 10:26:00
他不是來討噓的嗎?剛好而已吧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7-05-17 14:42:00
K是分身嗎 森77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17-05-17 15:12:00
不是分身 只是覺得版主應該更理性才對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17-05-17 15:31:00
K應該沒看過現實社會的判決書,寫的更兇的一堆呢
作者: teller526 (大嘴巴)   2017-05-17 15:34:00
那篇應該M起來當大怒灌
作者: yungo (peerness)   2017-05-17 15:57:00
我還沒看到本文耶...看到了..謝啦...補個推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7-05-17 16:11:00
這已經叫理性了 有些版的公告文更嘲諷怎麼不說?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7-05-17 18:42:00
版主算不錯了 軍武版主才叫兇@@
作者: free112136 (Free)   2017-05-17 19:16:00
有些版還球員兼裁判,版主下來戰還故意置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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