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空軍作戰指揮部憲兵第十二中隊(駐地在北市大安區)志願役
張姓士兵,兩度於凌晨時分服副哨槍兵勤務時,因為想睡覺,涉嫌卸下頭盔及腰帶,進入
崗哨內倚靠在牆邊睡大覺;台北地檢署認為張男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衛哨兵廢弛職務罪」
,將他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考量他有兩次犯行,建請法官分論併罰。
檢方調查,今年二月廿三日凌晨三至五時及二月廿七日凌晨一至三時,張男站哨負責服副
哨槍兵勤務,竟只因為想睡覺,擅自卸下頭盔及腰帶,躲進崗哨內倚靠牆邊睡覺,兩次都
被督導發覺,台北憲兵隊調查後將他移送法辦。
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因睡眠、酒
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而廢弛職務,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五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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