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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7年6月8日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27歲尹姓女中尉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醫務隊擔任後送組長,她沒有醫師資格、不得擅自
開藥,卻於去年10月16日值勤時,見詹姓士官長因喉嚨不適到醫務室看診,因醫官不在她
簡易問診後,不顧勸阻自行開出6包「愛克痰」藥物,事後被依違反醫師法移送桃園地檢
署偵辦,檢方偵結將尹女提起公訴。
尹女偵訊時否認違反醫師法,辯稱詹姓士官長到醫務室時,她曾明卻告知醫官不再、請隔
天再來,她並未自行開藥;檢方傳喚詹姓士官證稱,尹女確實有對他問診、開藥,還說藥
物要搭配溫水使用,因醫官不在、可隔天再來看診。
另有劉姓證人證稱,尹女對詹姓士官長問診後,就自行拿取藥物,他曾勸阻非醫師不能開
立藥物,但尹女當時強調「我可以開」;莊姓醫官也指稱,案發當天他休假,「愛克痰」
屬於指示用藥,應由醫師開立,醫務室庫存的「愛克痰」藥物,經清點確實短少6包。
檢方認為尹女不具醫師資格卻開藥,以違反醫師法,偵結將她提起公訴;這已非尹女第一
次因違反醫師法被起訴,去年3月她曾因擅自開立指示用藥給4名士名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