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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戰甲車落水案 陸軍被糾正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陸軍CM11勇虎式戰車去年八月參與「漢光三十二號」預演
時翻落溪中,造成四死一輕傷慘劇,以及金防部一輛CM21裝甲運兵車前年十一月訓練時衝
進湖中,造成二名官兵死亡,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通過由監委高鳳仙、尹祚芊所提調
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陸軍司令部,並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高鳳仙、尹祚芊表示,陸軍司令部對這兩起事故,事前未嚴格訓練人員應變能力,事後又
未查明戰甲車事故原因,未依法懲處相關人員缺失,因此才會提案糾正。監委認為,國防
部有戰車老舊,翻修率太低,以及裝甲部隊訓練時數嚴重不足等缺失,應該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陸軍現役各型戰甲車,現有數為三千四百四十九輛,除CM33雲豹輪
型甲車外,其餘車齡都已逾二、三十年,十分老舊,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自九十一年起
,至一○五年止,採專案預算執行延壽案,延壽數僅一千六百三十輛,翻修率僅四成七,
一○四年延壽案結束後,每年僅翻修七十輛,各型戰甲車是否能維持戰力及保障乘員安全
,確實令人擔憂。
此外,陸軍八軍團指揮部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間疑似發生女下士遭王姓士官長性騷擾事件,
監察院通過高鳳仙的調查報告及糾正國防部。高鳳仙表示,國防部未規定執行性侵害案件
的通報、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而且未落實性侵害案件的查核追蹤及管考工作,因此予以
糾正。
女下士被性騷案 糾正國防部
高鳳仙認為,處理本案的楊姓人事官未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程序,發布涉案王姓士官長記三
小過處分,且未依職權提醒營長相關人士作業程序部分,陸軍司令部只給予記申誡二次處
分,處罰過輕,而且對葉姓士官長只就其督管不周及知情不報部分,給予記申誡二次懲處
,卻未對其他勇於檢舉、呈報及反映處置不當的官兵,給予適度獎勵,有必要檢討改善。
(自由 10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