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5624
106年7月8日
〔記者王捷/臺南報導〕周姓夫妻都是國軍,還在同一單位服務,沒想到周妻竟與先生同袍許男搞外遇,周男大為光火,又找同袍許男妻子大搞四角外遇,同時對周妻提出離婚,一審時周姓夫妻判離婚,但妻子上訴到臺南高分院,表明原諒可以丈夫希望能重新開始,臺南高分院也認為,這起離婚案中,丈夫責任較大,所以廢棄一審判決,這場四角外遇仍可上訴。
周男在結婚後仍拈花惹草,曾經外遇被周妻抓包簽下合約痛改前非,最後夫妻倆都調到同一單位,在外人眼中夫唱夫隨,令人羨慕,沒想到周男在去年春節旅遊時,發現妻子神情有異,查看手機竟然發現,同袍許姓男子竟然趁著與妻子留守時搞曖昧,讓他抓狂,他提出妻子與許男的曖昧對話,在一審時訴請離婚獲准。
但是周妻否認有外遇因此提出上訴,她供稱,曖昧對話僅是朋友間的關心,同時她也拿出證據,證明丈夫周男不滿她與同袍曖昧,趁機勾搭上許男妻子,丈夫自稱就是因為這場她與許男曖昧,讓丈夫能跟許妻認識,否則丈夫也不會喜歡許妻,丈夫在對話中要許妻快點來親丈夫,丈夫就會乖一點,這些她都願意原諒丈夫,希望能重頭開始。
臺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周男夫妻都是職業軍人,對於忠誠義務本應有高於一般人的認識與要求,然雙方卻未恪遵婚姻忠誠義務,各有做出傷害對方的舉止,足認雙方婚姻顯已出現重大破綻,雖然一審判決周姓夫妻離婚,但周男責任較高,取消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