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到中國經商淪共諜 回台吸收2上校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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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裝甲部隊退役少將侯石城到對岸經商為求順利,4年前配合對岸官員要求,以公司招
待出國打高爾夫球之名,邀2位現役上校軍官到馬來西亞碰面,企圖加以攏絡並回台發展
情蒐組織,幸好2名上校警覺保持距離,侯到案堅稱交朋友只談投資不講政軍議題,最高
法院指侯明知故犯,但未得逞又自白犯罪,今依《國家安全法》輕判他8月徒刑定讞須入
監。
判決指出,侯石城(68歲)是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第45期畢業,在陸軍與裝甲部隊歷任營
長、旅長及指揮官等要職,並於1999年間晉升少將,2008年元旦退役,之後轉往對岸經商
。
侯在2010年7月到上海市參觀世界博覽會,認識時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辦公室主任的唐
姓男子及其部屬楊男,侯想利用唐的人脈助其投資順利,不但與唐保持互動,更答應為對
方攏絡我方現役軍官,在台發展情蒐組織。
侯找昔日部屬、時任裝甲部隊上校副參謀長的王男,宣稱公司免費招待親友出國打高爾夫
球,雙方約好2013年1月8日聯袂到馬來西亞吉隆坡玩5天,因侯要求多找幾位現役軍官,
王邀時任裝甲部隊上校教官組長梁男同行。侯事先用越洋電話以「生產線上」、「產品資
料」等暗語,向唐、楊告知王、梁均為現役軍官,並提供王、梁的學經歷資料。
但王、梁下機一見侯所安排碰面的對象都是大陸人,心生警惕,又見侯轉交唐男贈送2人
各5000元人民幣花用,更覺奇怪,王認為「人民幣在我軍屬於匪幣」,私下將錢退還給侯
,並把唐男贈送的南京云錦領帶、上海故事圍巾都留在旅館,打球時也與唐男等人保持距
離,梁雖收錢將禮物帶回,但與王男都對侯起戒心,返台後均婉拒再跟侯碰面收禮。
我方調查局事先獲報,監控侯掌握他企圖幫對岸官員吸受王、梁的過程,同年8月22日搜
索約談侯跟王、梁3人,侯堅稱沒叛國犯法,堅稱不知唐有對岸官員身分,以為對方僅主
管對外投資與聯絡事項,所以雙方互動講的都是投資經商,他帶王、梁出國和唐男碰面前
,也告誡純粹球敘,別碰觸台灣政軍議題,絕無為對岸發展在台組織的意圖。
法官指扣案的唐男名片載有官銜,侯謊稱不知對方身分,卻積極促成王、梁2人出國和唐
男等人碰面,代表他對於唐男等人的統戰目的心知肚明,加上刻意用暗語和唐男等人聯繫
,可見侯企圖為對方在台灣拉攏現役軍官發展組織的犯意十分明確。
法官指侯任軍職時,深受國家栽培,其軍階、資歷、人脈所掌握資源,影響我方國防安全
甚深,卻僅為經商獲利,替對岸官員引介我方現役軍官以發展組織,罔顧國家安全,已違
反軍人效忠國家的最高信念,且飾詞狡辯,所為不可取。
但法官認為,侯僅引介1次且沒成功,屬於未遂犯,加上曾自白配合對岸吸收我方軍官,
經兩度依法減刑後,一、二審均依《國家安全法》判侯8月徒刑,須入監。梁雖無罪,但
與侯都被二審宣告沒收唐男等人所送的現金與禮物等餽贈,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