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長猥褻下屬 告被害人誹謗 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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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7年9月5日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陸軍砲兵營簡姓輔導長,涉嫌猥褻下屬,吃上性騷擾官司後,還控訴被害人誹謗罪,結果
自己吃誣告官司,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和誣告罪,分處有期徒刑6
月和5月,均緩刑2年。
據了解,101年10月14日傍晚,陸軍砲兵指揮部簡姓少校營輔導長,在辦公室指責女預算
財務士業務疏失後,見她情緒失控痛哭,乃牽往其辦公室後方營士官長寢室,涉嫌撫摸其
雙手及臉頰以安慰情緒,再趁機擁抱約2分鐘,並在她起身離開時,再次環抱、摟腰。
後來女財務士向單位提出違反性騷擾告訴,簡姓輔導長竟對她和其家屬,提出誹謗告訴,
指對方指控內容均非事實,誹謗罪業經檢方處分不起確定後,女財務士憤而另提告誣告罪
。
簡姓輔導長涉嫌性騷擾和誣告罪,業者地院分別判處6月和5月徒刑後,簡不服上訴,高雄
高分院上午宣判,維持原審刑度,但均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