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雄三飛彈誤射案宣判 3官兵分判刑1年2月杓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7-09-30 11:12:49
雄三飛彈誤射案宣判 3官兵分判刑1年2月到2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09067
自由時報2017年9月30日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高雄左營軍港金江艦去年7月1日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
,造成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3名船員受傷案。涉案3士官遭檢方以廢弛職務、業務過失致
死等罪起訴,高雄地院今天上午宣判,誤射飛彈的中士高嘉俊被判刑1年半、兵器長許博
為判刑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則判刑2年。
這起飛彈發射事件肇因為,飛彈中士高嘉駿因當天要進行艦測,緊張到睡不著,因此早上
打算在正式上場前再演練一遍。根據檢方調查結果發現,當天甲級操演只需模擬1顆飛彈
,但對火線負監督保管之責的兵器長許博為,卻將艦上所有火線都交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
,讓陳銘修得以將4隻火線全數接上艦上4枚雄三飛彈,許博為卻又未盡職責指示陳銘修遵
守標準安全作業程序,也未在系統處於「作戰模式」的狀態下全程在場督導,有廢弛職務
釀成災害罪嫌。
而陳銘修將飛彈全數裝上火線,又選擇「作戰模式」後,明知只有第1、2號飛彈裝有測試
訓練器(即TTS),第3、4號飛彈則處於「實彈」狀態,隨時可以發射,卻在完成排除面
板故障並測試飛彈迴路完畢後,擅自離開崗位向副艦長報告,獨留飛彈中士高嘉駿一人在
戰情室演練,也涉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
高嘉駿則未注意當時系統仍在作戰模式,且火線已經接上飛彈,又誤選發射模式為第1、3
號飛彈的「雙發模式」,導致沒有TTS阻擋的第3號飛彈離開箱組發射,擊中在澎湖海域的
翔利昇號漁船,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3名船員受傷,雄三飛彈也落海而損壞、喪失原有
武器效用,涉有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罪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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