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軍官偷腥下屬 允賠4百萬又反悔這下GG

作者: qqoooo (有種果汁真好喝)   2017-09-30 19:27:43
女軍官偷腥下屬 允賠4百萬又反悔這下GG了
2017/09/30 17:16ꀱ2811
國防部一名尤姓少校教官去年7月凌晨,跟已婚吳姓女長官前往新莊外祖母家嘿咻,遭懷
孕5月的尤妻捉姦,雙方後來到派出所,吳女簽下賠償4百萬元協議書及本票,沒想到她事
後竟提訟主張,當時倍受急迫、輕率才簽下協議書,要求撤銷,但新北地院認為未有任何
事證證明她受迫,判吳女敗訴。她不只需賠尤妻400萬,還遭尤妻另提出反訴,指她違約
拒賠須再賠400萬元,但法官認為金額過高,酌減成30萬元。也就是說,吳女總共要賠尤
妻430萬。
判決指出,國防部尤姓少校軍官(35歲)去年被妻子懷疑有外遇,找徵信社跟監,果然在
同年7月6日晚,逮到尤男帶著吳姓女長官(45歲)前往新莊外祖母家,衣衫不整共處一室
,吳女撞見傷心欲絕,要求離婚,也通知律師前來。尤男不願離婚,簽下願賠1百萬元,
若違約改賠4百萬元協議書,吳女則簽下賠償4百萬元,若違約須再賠400萬元的協議書,
也簽下同額本票。但吳女事後主張在派出所長達7小時多,不斷遭尤妻親友疲勞轟炸,表
示將告發軍中督察室,告訴她任職海巡署的丈夫,也會上報紙、讓她失業,還稱尤妻將自
殺而一屍兩命,她才不得不簽下賠償4百萬元協議書,因此向新北地院提出撤銷訴訟,要
求撤銷協議,否則也須減輕金額,僅要賠償30萬元。尤妻表示,向軍中告發非屬脅迫,屬
於合法行使權利,又過程中吳女曾打電話給表妹,又身處派出所,若遭脅迫也可向警求援
;且吳女簽下協議書,她也會放棄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但現今吳女不願賠償,
因此也須另賠償4百萬元違約金。法官認為,若吳女遭脅迫而違背意願,應可向警求救,
又吳女也稱一開始所提金額還高過協議書的4百萬元,可見兩方有經過商討,還長達7小時
多,已可充分思考衡量,另依據吳女手機通聯紀錄,至少跟表妹通話4次,共14分鐘多,
也跟他人通話兩次,因此判吳女敗訴,仍須賠償4百萬元,不過,法官也認為兩方約定違
約金過高,判決違約的吳女僅須賠償30萬元;尚可上訴。另尤男部分,之前也反悔提訟要
求撤銷協議書,同樣不被新北地院採信,判尤男敗訴,尤妻後提出通姦告訴,法院將否認
犯罪的尤男判處4月,吳女3月,各可用12、9萬元易科罰金。(孫友廉/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30/1214339/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