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志願士兵不想幹賠錢離營 大陸反悔退訓

作者: joug (好東西不簽嗎)   2019-01-14 16:57:00
我志願士兵不想幹賠錢離營 大陸反悔退訓待遇簡直地獄
國軍召募志願役士兵,訂有不適服現役賠償規則,基本上是賠錢了事。相較中國大陸同樣
入營反悔退訓的志願役士兵,離營後回到社會,不但要賠錢,還將遭受重重考核與權益上
限制,必須承受近似羞辱的待遇。
根據國防部統計,志願役士兵從2009年招募迄今滿10年,已核定「不適服現役」的志願役
士兵共有1萬5926員,扣除賠償義務人家庭為受災戶、低收入戶或已死亡等免予賠償者計
1312員,應予賠償人數為1萬4614員,總賠償金額高達8.8億元,到目前為止已完成賠償人
數為8404員,仍有含分期繳款或屆期未繳款者總計有6210員持續管制,待後續賠償金額為
3億餘元。
相較我國志願役士兵辦不適服現役離營只要賠錢,中國大陸入營當兵又反悔者,待遇「很
慘」。大陸澎派新聞一則「關於對應征青年付鵬飛拒服兵役處理的決定」報導(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35896)指出,一名叫付鵬飛的青年志願
入伍當兵卻反悔退訓,不但得賠3萬8000元人民幣,而且還要被列入「失信名單」,3年不
得申請優惠貸款,也不得錄取為公務員,兩年不得辦出國登記也不能升學,戶籍註記「拒
服兵役」,3年內不得辦經商、不得住社會住宅,還必須由付鵬飛出身的地方人民政府組
織召開村民大會,要將付鵬飛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問题作為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
報導指出:付鵬飛,男,1999年11月21日出生,身份證號:52263019991121XXXX,台江縣
南宮鎮擁黨村人,中職學歷。2018年8月自願報名參軍,通過體檢、政審、役前訓練等征
兵程序後到四川廣元武警中隊服役,役前訓練期間,本人已簽訂《依法服兵役承諾書》。
入伍後,付鵬飛怕苦怕累,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以種種理由拒服兵役。縣征兵辦、南宮
鎮領導及其家屬先後4次前往付鵬飛所在部隊,與本人進行耐心談話,做教育引導工作,
並積極和所在部隊大隊長、指導員、排長、班長等共同做其思想工作,但付鵬飛思想始終
未得到轉化,仍然拒絕服兵役,2018年11月30日,依據試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經武警四川省總隊黨委研究,決定對付鵬飛作除名處理,並於2018年12月6日送回我
縣。
報導稱:付鵬飛的行爲嚴重影響了我縣征兵工作正常秩序,爲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
,鞏固國防事業發展,警示教育全社會適齡應征青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征兵工作條例》、軍動〔2018〕238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和黔黨
發〔2012〕34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貴州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
征兵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經縣征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付鵬飛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令由南宮鎮人民政府對付鵬飛進行10天的《國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教育。
(二)將付鵬飛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失信名單,由縣人武部協調中國人民銀行台江縣支行指
導台江縣各家銀行,三年內不得給予付鵬飛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
(三)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相關單位,不得錄用付鵬飛爲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
(四)縣公安局在付鵬飛個人戶籍「服役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兩年內不得爲
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五)縣教育局在兩年內不得爲付鵬飛辦理升學手續。
(六)縣市場監督局三年內不得爲付鵬飛辦理經商手續。
(七)縣民政局、縣住建局不得將付鵬飛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八)取消付鵬飛義務兵優待,按照台江縣2018年義務兵優待金的3倍予以罰款,共計人
民幣1萬3500元;責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擔征兵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退兵過程中所産生的
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2萬4500元,以上兩項合計人民幣3萬8000元,由縣民政局實施,收
繳經費納入新兵征集優待費和大學生入伍獎勵經費。
(九)由南宮鎮人民政府組織擁黨村召開村民大會,將付鵬飛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問題作
爲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359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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