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離營逃兵1年7月未歸 他遭通緝 原來在躲債主
空軍防空飛彈第六一二營第一連翁姓上等兵前年5月趁假逃兵,擅自離營長達1年7月餘,
部隊、家屬都聯繫不上人,涉嫌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遭通緝,直到去年12月
10日才自行投案。經了解才知,翁姓上等兵在外積欠巨額債務,擔心債主找上營區堵人,
才選擇離營潛逃。橋頭地方法院依法判處翁姓上等兵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翁姓上等兵自願簽服4年志願役,在空軍擔任飛彈操作兵,前年5月9日18時休
假,理應在隔日7時20分返營銷假,卻貿然選擇逃離營區,部隊人員連繫家屬仍找不到翁
下落,才發布離營通報;橋頭地檢署依法通緝翁姓上等兵。
翁姓上兵直到去年12月10日才自行投案,並聲稱因積欠大筆債務,擔心債主到軍營討債,
才草率未依規定收假返營、選擇離去職役。
翁姓上等兵到案坦承逃離軍營,與其連上輔導長證述相符,橋頭地檢署認定翁姓上等兵違
反陸海空軍刑法,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翁姓上等兵僅因想躲避追債,卻不理性用適當方式解決,反而擅自離
營,明顯罔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及自身職責,尤其他還自願簽服志願役,還在役期中逃
兵,不僅虛耗國家資源,更影響部隊管理、國防安全,行為實有不當。但念在翁姓上等兵
在通緝期間自行投案,坦承犯行且態度尚可,再衡量他犯罪動機,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
,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2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