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館長陸戰隊時期「3000公尺11分」 辛

作者: iammatrix   2019-11-29 13:24:50
→ allpafighter: 你知道館長是打MMA的嗎?你去看幾場 36.225.25.197 11/29 01:33
→ allpafighter: 綜合格鬥的比賽就不會覺得打不死人 36.225.25.197 11/29 01:33
→ allpafighter: 了
MMA 真的要死人也是可以死人,但是那又跟特種部隊殺人不太一樣。
會死通常都是發生在一些極端特殊狀況,例如選手本身有傷、裁判太晚介入之類
反而拳擊或是街頭鬥毆被打死的案例比較多
以目前世界最大的MMA職業賽UFC來說,犯規的有31項,我們列20項來說
1.用頭撞人
2.任何形式的挖眼
3.嘲諷對手
4.向對手吐痰
5.拉頭髮
6.把手或腳等深入對方口腔內進行攻擊
7.任何形式的踢檔
8.把手指探入對手身上的竅孔或已經出現的創傷、裂口內進行攻擊
9.小關節控制,例如單獨拉別人一根手指等是禁止的
10.用肘尖垂直向下進行攻擊
11.攻擊脊椎或後腦
12.腳後跟攻擊對手腎臟部位
13.對咽喉任何形式的攻擊,包括抓掐等
14.針對肌肉的挖、刺、扭等
15.抓對手的瑣骨
16.足踢倒地對手的頭
17.針對頭部的地面膝
18.踩踏倒地的對手
19.緊抓鐵籠
20.抓對手的短褲或拳套
以上20條,在特種部隊真的要去殺人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去遵守的。
戰場如果特種兵肉搏一定都會用到這些犯規的攻擊,因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有甚麼用甚麼,有刀用刀,踹陰插眼對自己有利的陰招是可以盡量使用。
那MMA的狀況反而是類似點到為止,有各種規則規定,甚麼能打甚麼不能打,
比賽會有裁判介入,選手又可以承受一點傷害底限。
重點就是一個心態是要保命求生,一個是要贏得比賽,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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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謂館長教格鬥這部分,我覺得出於對社會付出免費教基層警消防身是OK的,
偶爾辦個甚麼格鬥營啊、各單位有意願的去參加也是好事。
那特種部隊這些,他們本身就有在學,除非你館長要全力投入這部分,
不然也只是類似菁英格鬥營,只是辦大一點、人多一點、時間久一點的,
就要跟軍隊綁定配合,變成一個長期制度化的東西。
那就不是找個場地,派幾個教練去就能做的事情了。
如果是把館長認為國軍應該要有的科學化體能跟肌肉訓練方式,
去取代國軍現有的那些傳統體能訓練,那我反而覺得這可能才是比較需要的...
只是那背後的利益爭鬥絕對會比教格鬥更複雜就是了。
人家就直接說你把成吉思汗開在全台灣最多需要健身的地方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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