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男上尉強吻女少尉 4大過免職賠12萬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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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0年2月21日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海軍某艦艇服役的曹姓男上尉,趁單位聚餐時,藉著酒意強吻
女少尉,事後還假借關心另名醉酒的女同袍,跑到女少尉房間再度強吻女方,女少尉向上級
反應此事後,曹姓上尉被記4大過、1小過免職,還賠了女少尉12萬元,換來2年緩刑。
判決指出,2018年3月3日晚間,在基隆海軍某艦艇服役的曹姓上尉,在聚餐結束返回艦隊途
中,突然伸手摟住單位的女少尉,女少尉嚇得趕緊把他的手撥開,事後也選擇原諒沒有把事
情鬧大。
但女少尉的隱忍,卻換來曹男更進一步的騷擾,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他們單位又在基隆廟
口夜市某熱炒店餐敘,席間曹男意坐在女少尉身旁,還偷偷在桌下拉女少尉的手,女少尉甩
開後,曹男不死心再拉手,甚至趁女少尉陪女同事上廁所時,他還堵在廁所門,強吻女少尉
的臉龐。
一行人聚餐完後回到艦隊,曹男假借關心與女少尉同艙的醉酒女同袍,進入船艙內強拉女少
尉的手臂還強吻她 ,經女少尉拒絕後,曹即叫女少尉到他住艙內談事情,女少尉進入後,
曹即關門並強行將女少尉壓制在內務櫃上,強吻女方臉頰、嘴巴、右耳,並將手伸入她的衣
內撫摸背部,女少尉將曹男推開後,立即返回自己的住艙並將房門鎖上,才躲過狼爪。
事後女少尉向上級反應此事,曹男也坦承犯行,被軍方火速記4大過、1小過免職,並依性騷
擾、猥褻罪送辦,曹男在法院審理時,賠了女少尉12萬和解,因此法官依兩罪分別判他拘役
30日、徒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