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校酒駕又遭攔查 軍中已核「續服現役」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09-14 18:56:24
中校酒駕又遭攔查 軍中已核「續服現役」取消改「不適服現役」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1226
自由時報2021年9月14日〔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吳姓中校原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五廠修繕所所長,因隱匿酒駕被攔查,遭
二0五廠核定2大過及1次軍事懲處,但中校不服人評會考核評鑑原為「續服現役」,卻被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以原處分改為「不適服現役」,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認為司令
部無權命人評會撤銷考評結果,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3月23日晚間,中校在高雄市鳥松區友人家中餐敘飲酒後,隔日凌晨酒駕
返家遭警方攔查,測得超標酒測值0.45,且中校又未回報酒駕遭攔查,直到二0五廠因實
施人事警政查詢才得知,因此就酒駕、未回報等2項違失,分別核定大過2次及1次軍事懲
處,並經同年8月7日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審會」,考核評鑑為「續服現役」。
但海軍司令部後來召開「國軍108年第19次軍紀檢討會」,要求二0五廠應就考評重新審
議,經二0五廠重新決議考核評鑑為「不適服現役」,中校得知後不服,經向國防部訴願
失敗後,提起本件告訴。
中校主張,國軍各單位面對酒駕事件並非一律汰除,且本件酒駕危害程度較低、違犯情節
較輕,又國防部部長透過軍紀檢討會要求二0五廠重新召開不適服現役人評會,意在「殺
雞儆猴」,並非著眼於法定考評項目,就對他作成最嚴厲的「不適服現役」處分,有違平
等、比例原則。
海軍司令部解釋,中校主張註銷令是為貫徹國防部部長指示,純屬憑空想像,也中校認為
「除酒駕外並未考量其他不適服現役的條件」,另國軍考評作法是考評受考評人的近1年
個人生活考核、對任務賦予及工作態度、受懲罰或事實發生所生影響、其他佐證事項等項
,所以原處分並無違誤。
北高行認為,檢討志願役軍士官兵不適服現役案件,權限專屬於各軍事單位人評會,因此
,當事人所屬軍事單位上級的各司令部或國防部,無權命當事人所屬軍事單位撤銷人評會
的考評結果,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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