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捍衛軍紀!不想倒垃圾竟毆長官 暴走兵加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10-30 18:18:35
捍衛軍紀!不想倒垃圾竟毆長官 暴走兵加重改判1年2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21010
自由時報2021年10月30日〔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陳姓駕駛兵(案發後退伍),2020年間只因不想倒垃圾,竟把士官
從椅子上揪起來、辱罵髒話,把班長推倒在地,甚至抄椅子試圖砸人,被依對長官施強暴
罪起訴。一審新竹地院指該罪本刑1年起跳太重,減刑判陳員6月刑;二審高院則認為陳員
為了倒垃圾「以下犯上」,不值得同情,改判1年2月。
陳員是志願役士兵,2019年2月間入伍,隔年3月10日,輪值的林姓安全士官發現陳員未倒
垃圾,上前質問「為何不倒垃圾?」沒想到陳員竟突然暴怒,不顧林員是自己的上官,徒
手抓住他的衣領、從安官座位椅子上拉起,辱罵五字經穢語。
楊性班長得知後,赴陳員寢室試圖說理,命令他倒垃圾,豈料陳員再度炸鍋,不只把楊員
推倒在地,見他起身,還抄起一旁的塑膠椅作勢毆打。檢察官認陳員觸犯對長官施強暴等
罪,提起公訴。
竹院法官指出,陳員已和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獲得原諒,若仍處最低的地板刑期1年
,實屬過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因而引用刑法第59條,打5折減刑到6月。檢察官不服
,提起上訴。
高院指出,陳員犯案時已擔任志願役士兵1年多,應知軍人應嚴守紀律、恪遵法令,在軍
隊中講求嚴謹的階級觀念,需服從長官領導統御,以維護軍中命令指揮鏈的有效傳達,使
任務能成功達成。
高院批評,陳員僅因長官質問為何不倒垃圾,即對正在執行職務的長官施以強暴並辱罵,
實在難以認定有何特殊原因與環境、客觀上足以引起他人同情或足堪憫恕的情狀,故合議
庭認為陳員並不適用刑法第59條的減刑規定。
高院還發現,陳男2019年間曾因酒駕被判刑2月,時隔一年又「以下犯上」,顯見對刑罰
的反應力薄弱,評議後決定加重其刑,改判1年2月,可上訴。另外,陳員對林姓士官施暴
,則被依對上官施強暴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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