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友們
我名下有兩個遠傳門號 一個是合約的 另一個是預付卡
主要是用合約門號在上網和打電話 預付卡很少再講電話 都是拿來接電話居多
但是又有規定每半年要儲值一次 才能繼續使用
所以也累積了2.3千元的餘額
最近想要一起np到台哥大 打電話去遠傳詢問客服人員
客服人員告知 預付卡的餘額 要轉出前 要全部用光光
不能拿來抵轉出費(好像一個門號240) 和違約金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預付卡儲值得錢 也是交給遠傳公司
為何我不能當違約金和轉出費使用?
還是本來規定就是這樣 是我想太多了?
煩請知道的版友告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