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買萬元手機!「沒監護人同意」 家長半年後要求退費
通訊行半年前賣手機給一名學生,沒想到最近遭對方家長要求「退費
」,表示小孩偷偷把錢拿去買手機;店家則怒嗆:「自己的小孩自己
要管好!」
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上傳對話截圖,對方傳店家名片問:
「你們以前是不是有賣出128g的給一位小朋友」,她回覆:「我們賣
很多人耶,怎麼了嗎?」對方表示,小孩偷買手機,「監護人並沒有
同意」,並搬出法律,「根據民法,7到20歲契約成立要監護人事前
或事後承認」,要求退費。
店家傻眼:「我們手機沒有在借人家用幾個月,又來說要退費的。」
家長則說:「東西我們也有,所以我們也不要求全額退費。」店家不
滿,「我開店做生意,他有錢來買,我也是正當買賣,幾個月後跳出
一個監護人說他偷偷買。」
家長認為,小孩子買高價手機,店家應該要有質疑,店家則嗆:「這
是你們自己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是我們要去替你們把關,我不是他
的爸爸或媽媽。」原po將對話上傳臉書抱怨:「社會會亂,景氣不好
不是沒道理的。自己的小孩自己管教。」
許多網友留言:「合理懷疑這個家長的爸媽也沒把他教好」、「自己
的小孩沒教好,還要店家自行吸收損失?」也有網友勸:「學一個經
驗,看起來像小屁孩的單不要接,以免紛爭,不管任何行業。」
日前也有孩童網購明星周邊商品,短短4個月花費近40萬元,家長發
現後向法院主張「未成年交易無效」,要求業者返還貨款,雙方官司
進入協調階段。律師廖芳萱認為,未成年如果使用零用錢,購買日常
生活用品如書本、紙筆等,屬於零用金可以自由處分,若金額較高,
應視其金錢來源,再判定是否同意交易行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30/1492050/
心得:
以前公民課本好像就有教這些,店家確實應該要小心這種情況
除非小孩騙店家自己已經超過20歲,要不然還真的是有點麻煩
現在這樣當然對業者是比較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