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32587
2.原文標題:
NCC拍板! 7電信業者應共設「電消中心」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
中央廣播電臺 / 撰稿編輯:吳琍君
4.原文內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核定「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未來中
華電信、遠傳電信以及台灣大哥大等7家電信業者,應共同成立「電消中心」,以期快速
、公平、合理地處理民眾的電信消費爭議,提升電信服務品質。
根據統計,民眾向NCC申訴的電信消費爭議,除了中華電信在2018年5月推出行動網路吃到
飽、每月只要新台幣499元的促銷方案,引發「499之亂」,導致該年申訴案件高達7千多
件外,其餘每年大約都是5千多件,而且申訴內容又以「連線品質不佳」高居第一、占比
達6成。
由於電信消費爭議金額通常不大,但案件數較多,因此NCC依據「電信管理法」第20條第1
項規定,於11日審議通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組織章程,未來經主管機關NCC認定
的電信事業,包括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固網、
新世紀資通等7家公司,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以期快速、公平、合理
地處理民眾的電信消費爭議。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蔡國棟說:『(原音)那這個機構
事實上它的組成,是由被我們認定的電信事業才必須加入這個機構,那有三個條件:第一
個、它提供的是語音或數據的服務;第二個、它的營業額1年都要超過1億新台幣以上;那
第三個條件就是,你的申訴案件如果每年達到600件以上,又或者是在所有排名的電信事
業裡面達到4分之3以上。那核定的規章有要求:它的委員必須具有法律、電信、財經或消
保的專業。』
由於電消中心預計6、7月正式掛牌,因此未來民眾若有相關爭議,除了可向既有的4個管
道,包括電信業者、NCC、消保團體或地方消保官申訴外,也可撥打08000-34580,向新增
設的電消中心申訴,希望相關的爭議都能儘速於1個月內處理完成。
後續NCC也會審視電消中心的調處委員是否適格,必要時將予以更換;此外,電消中心每
年也必須向NCC報告並於網站公告它處理消費爭議的類型、金額及處理狀況。
5.心得/評論:
連線品質問題不好解啊..又要訊號好..又不要基地台..
不肖通訊行的宰羊行為也該好好處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