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能高安東軍 雙重山難討論
時間:2012/11/9~14
11/13 D4發生山難
路線地點:5天能高安東軍縱走,自屯原登山口起登
預計 D1 屯原登山口->天池山莊C1
D2 C1->能高主峰->能高主峰下營地(台灣池?)C2
D3 C2->能高山南峰->白石池C3
D4 C3->白石山->萬里池->屯鹿池C4
實際 D3 C2->能高山南峰->南峰下營地C3
D4 C3->白石山->萬里池->屯鹿池C4
D5 C4->萬里池->搭乘直升機離開
成員:甲(領隊、罹難) 乙(嚮導、沒來) 丙(嚮導、撤退) 丁(挑夫、罹難) 戊(挑夫)
隊員8人
事件陳述:
1.出發前乙嚮導即鳥隊,11/9日一行12人仍照常出發
2.D1、2天氣很好,行程順利。丙嚮導在離開天池山莊不久後即因扭到腳獨自返回天池
山莊休息。
3.D3天氣仍好,但首批登頂能高南峰(10:30)至甲領隊與後面隊員登頂時間(12:20)已相
差近兩個小時。下降至南峰下營地首批隊員(13:10)與甲領隊(14:00)又相差了50分鐘
。甲領隊考慮白石池仍遠,決定在此紮營。
4.甲領隊當晚有斷斷續續咳嗽聲,但食量不錯,聊天意識清醒
5.D4天氣轉陰霧,能見度大降。5:50出發,丁挑夫說要再睡一下,甲領隊請他要趕緊收
拾趕上。
6.丁挑夫出發不久,即因休息起身、或調整背包時重心不穩導致墜崖
7.隊伍仍拖很長,後半部行進緩慢。戊挑夫請前面的隊員先走,自己在光頭山上等後面
的甲領隊與其他隊員,卻未等丁挑夫就先陪同後面隊員離開
8.前半隊伍約13:30抵達萬里池,約17:00全員到齊,仍未見到丁挑夫。因時間已晚,在
前往屯鹿池路上迫降。當晚下起雨,而帳篷都在丁挑夫身上,隊員蹲坐圍著營火,甲
領隊整晚在睡袋中休息,呼吸夾帶明顯水泡聲,隊員判斷為高山肺水腫
9.隊員們群龍無首,不知如何是好,三次集體開會討論。凌晨三點決定向外求救,卻沒
有訊號。凌晨四點決定若再無收訊就自行扶持甲領隊下降高度至萬里池
10.清晨六點叫醒甲領隊,已陷入半昏迷狀況,卻堅持必須找到丁挑夫。於是請戊挑夫
獨自返回白石山尋找,隊員則拆兩隊,四人往稜線試圖向外求援,四人陪甲領隊下
降高度
11.手機無法撥通119、112,07:15終與甲領隊丈夫通聯成功,消防局卻要求必須附上
座標,延誤救援。09:40甲領隊休克,10:20直升機抵達,甲領隊卻已往生。其餘隊
員包含戊挑夫由直升機運送下山
山難檢討
一、隊伍結構
本隊出發前預期會是3帶8外加2挑夫,雖已較山社標準低,但仍在可接受範圍。此時論
拆隊、聯絡、緊急處理狀況人力都還綽綽有餘。D0已乙嚮導鳥隊仍繼續出發就已不大妙
了。若此時有任兩三名隊員走得較慢,或是隊員出況、甚至嚮導出狀況,就會落得難
以拆隊聯絡處理,有隊員或許無人照應了。D2丙嚮導腳扭撤退,即是這隊犯的最大禁忌。
隊伍中只剩一位班底只要有任何狀況都難以因應。D4 丁遲遲未出現甲即分身乏術,無
法趕快處理,只能希望丁最後會趕上。而在甲自己高山症慢慢失去判斷時,亦無人能夠
適時關心、懷疑領隊的決策,甚至到D5 甲幾乎無意識時仍聽從領隊命令請戊去找丁。
D4晚上、D5沒有再次二次山難只能說老天保佑,隊員拆隊聯絡(一隊四人)得當。
->最遲D2丙嚮導折返時即應整隊撤退
二、裝備分配
將所有帳篷皆交給丁背負亦非良策。考慮社會隊伍難讓隊員背負公裝,至少也因讓定丁、
戊挑夫都背有露宿裝備。若 C4 晚上有帳篷,甲不至於淋雨,或許也能夠撐到隔天直升
機抵達。
->公裝應平均分配,拆隊每隊皆應有露宿裝備
三、行進結構
讓隊員各自分頭走即是一件危險的事情。雖有似乎約定集合地點,但隊員到該處也並
非等到大家到齊再出發。讓學員自行行進本身就有危險,而更大的問題則是隊伍中任
何人出事都無人知曉,無人能照料。丁挑夫墜崖卻到 D5 晚上救難人員尋得背包才知
道丁挑夫出事地點即是最大的例證
->應集體行動,無法見到隊員即應視為拆隊,必須讓各小隊都有自己生存的能力
四、太過相信班底
丁挑夫登山經驗充足,該隊伍知道他出事都是相當不可置信的。但任何人在山上都可
能遇到不測,不是老手就不會遇到危險。D4出發甲領隊即太過信任丁挑夫,而讓其獨
自在睡一會,自行打包出發。一路上未見到他,也都認為他能夠追上而繼續走,最後
造成無人知道其墜崖的憾事。
->看待任何人都要關心,皆不可放其單獨行動
五、人員狀況
其實從 D3 3、4點領隊行進緩慢、持續可嗽即可看到高山證的端倪,此時即應多多注意,
持續觀察她的身體狀況。但因為此時她已是唯一的班底了,學員未察覺或不敢挑戰領隊
權威也不能說錯。
六、留守
該隊應設置留守人,了解其行程,減少通報救難單位的混亂與浪費的時間
結語:
此隊伍彰顯了社會隊伍班底比例低、各自行進的缺點。由於前三點的疏忽,D3 丁挑夫
墜崖後即接連發生一系列憾事。也因未注意第六點,讓通聯救援時間變慢,讓甲不幸過
世。
隊員在群龍伍首的狀況下做緊急決定,已非山下所能檢討要求。然集體討論、一定人數
拆隊聯絡為正確的行為。
紀錄整理:
隊員FB PO文 http://ppt.cc/MUlN
北搜 搜救紀錄 http://mtrescuenc.blogspot.tw/2012/12/blog-post.html
以上兩篇我大致相信,以下新聞、部落格評論則應再做判斷
如新聞中指出 甲有回頭尋找丁、C4晚上無熱食 我認為不可信任
部落格抱怨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angelliu16888/post/1323611424
keepon搜救文 http://ppt.cc/729G
成大山協 整理 http://www.ptt.cc/bbs/sttmountain/M.1353074409.A.63A.html
新聞 http://ppt.cc/hTSo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4/today-north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