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募兵制做法很簡單,
就是以國家財力做為建軍基礎,反推回來就是了,
如果定GDP的3%,那就是總體上限財力,
人事費(含薪資加給福利保險伙食)則可定為45%
剩下55%為裝備維持,訓練,採購費
以2010年約3000億來說,就是只能花在人事1350億而已,
根本就沒有什麼財源不足的問題,當費用高於上限,
且未來幾年看不出有可能改變時,
該裁員就裁員
這就是
以國家防衛為出發的兵力設計 或是
以國家財力為出發的兵力設計
只有以國家防衛為出發的兵力設計,去套國家財力,發現套不上,才會有疑問
(百萬名車買不起,不是去貸款就是放棄改買次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