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台灣的醫療法規, 當初就是由"醫師"為主體來訂定的
而物治師的地位就被忽視,
以至於在台灣的醫療法中, 物治師一直處於醫師之下
形成一種上對下的關係.
最明顯的例子, 物治師沒有權力開立醫囑(診斷證明)
只有醫師(上)能夠對物治師(下)開立醫囑讓物治師進行下一階段的治療行為.
另外確實是有醫師會對在外開業的物治師感冒,
所以有的物治師會請你出去開醫囑時, 請你低調些不要說是看物治師用的
找藉口例如說是開給公司or學校.
不過通常比較年輕的醫師對此的態度就比較開放,
我有問題都是固定去找一位曾醫師, 外表看上去30多歲吧
比較年輕所以觀念也比較開放, 我請他開醫囑就直接說我要看物治師用的
他就能理解.
反正說穿了就是台灣在運動醫學 物理治療上的法規仍相當落後,
也因此台灣的病患在尋求這方面的醫療行為時總是要靠民間打聽 碰運氣
費時而又費力.
短期內也很難見到有啥改善 改革, 畢竟這會牽扯到很多派系 權力方面的問題
所以喜歡運動 or 重訓的人, 儘量還是多注意安全 不要勉強
營養 休息 伸展按摩都不要忽視, 儘量避免受傷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