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契約轉讓遭刁難 消保處:業者不得拒絕
2018/01/12 11:58
健身中心會籍轉讓糾紛層出不窮,根據消保處統計,去年因轉讓健身契約及教練課程衍生
的消費爭議就有75件,其中又以轉讓需附證明文件或其他額外條件者的類型最為常見,總
計占35件。消保處表示,消費者享有轉讓健身契約的權利,業者僅能酌收300元以下的行
政費用,若是轉讓個人教練課程,業者不能拒絕,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消保處統計,106年因轉讓健身契約及教練課程衍生的消費爭議,共計75件,部分業
者採取拖延方式,或者直接拒絕消費者轉讓,或者收取額外費用,侵害消費者權益。
75件糾紛中,以轉讓需附證明文件或其他額外條件者最多,共有35件,例如要求消費者提
供不宜運動醫生證明、職務異動證明、搬家證明或規定只可轉讓1次、會員卡開卡逾3個月
不可轉讓、使用信用卡繳費者方可轉讓…等。
另外,消保處發現,其他糾紛類型還包括拒絕受理、審核刁難共9件;收取轉讓費用或違
約金共5件;僅出國工作、會籍到期等特定事由才可轉讓共4件;或是簽約後片面取消消費
者可轉讓權利、不退還預收之末月費、受讓者所受讓的原課程不能解約退費等其他不當事
由共9件。消保處表示,多數申訴案例都是屬於業者不合理限制造成,消費者應注意中央
主管機關教育部所公告之「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主張維護自
身權利,勿因業者積極行銷或優惠而倉促簽訂契約,也籲請業者確實遵守健身中心定型化
契約規範,以免觸法。
消保處說,消費者享有轉讓健身契約的權利,業者僅能酌收新台幣300元以下的行政費用
,若是轉讓個人教練課程,業者不能拒絕,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倘遇有健身消費糾紛,
可向消費者保護團體、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
線上申訴。(蔡孟修/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112/1277251
以後轉讓遇到業者要求附搬家證明還是重病診斷書的,可以申訴唷